京津冀展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日前,由京津冀三地联合制定的《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提出,深化京津冀科研机构合作,实现载体共建、联合攻关、成果共享,推动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建成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的溯源和追踪;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技术和装备实现产业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建成2至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示范线和梯次利用工厂,探索布局1至2家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取得良好成效,动力蓄电池实现安全、规范、高效回收利用。
为此,《方案》提出建立京津冀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促进京津冀地区完善高效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技术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推进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合试点示范,以联盟为主体共同开展涵盖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全产业链的示范项目建设,鼓励联合开展回收网点共建共享,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定价机制等探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