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以石油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共有676家,其中国家级化工园区57家,省级化工园区351家,地市级化工园区268家。这些承载化企发展的化工园区正面临着日趋标准化的管理与考核,包括安全管理、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多个方向和角度。
如何引领企业在化工园区内实现高标准转型及高质量发展,需要对政策发展方向与趋势适当进行前瞻。其中大气环境的治理控制范围广,政策影响区域大,近年来秋冬季的北方大气污染治理更是对区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化工企业生产和转移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本文将重点剖析大气环境政策发展,并指出化工园区的应对措施。
一、我国大气环境政策的整体趋势
2012年底至2013年冬初,北京及广大中西部地区频繁出现重度雾霾天气,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13年,政府开始发布74个城市的PM2.5小时浓度,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PM2.5的认识。同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提出了“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行动目标,从此,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5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法)。新大气法的颁布,给我国的空气污染防治进程提供了更加健全的法律保障。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随后,环保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各地根据该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管理程序和要求,制定了本地实施细则。
2017年8月,原环保部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强化督查方案》,全面强化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6月,又发布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明确了强化督查的时间、范围和工作内容。
2017年及2018年的环保督察对于诸多生产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对散乱污及不达标排放的化企及其他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整治,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持,同时也给那些重视环保达标、生产规范的企业带来了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大气环境政策的变化
虽然近几年我国在颗粒物污染防治层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北京等多个城市PM2.5浓度下降了35%以上,但是整体污染形式依然严峻。此外,在颗粒物污染尚未完全解决的同时,臭氧(O3)污染的问题又凸显出来,并在许多城市替代颗粒物成为了首要污染物。因此,我国又开始着手推进行O3与PM2.5协同控制。我国陆续发布的汽、柴油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中,不仅对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的排放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还对大气O3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控制也提出了要求。随着对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大气污染治理新政策也随之加码,对化工等传统产业的革新带来深远影响。
我国VOCs防治工作整体相对滞后,对VOCs的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排放底数不清、排放特征不明等问题。随着VOCs对大气环境影响的日益突出,近几年我国已逐步出台相关政策,开始加强对VOCs的控制。
2015年8月颁布的大气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为VOCs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十三五”期间,我国开始全面启动VOCs污染防治。2017年9月,国家颁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VOCs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同时提出了VOCs防治的重点地区(涉及16个省市)、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并要求各地制定VOCs防治的实施方案。2018年2月,国家发布了《关于加强固定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固定源废气VOCs检查监测的要点和技术规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已出台了相应的VOCs排放标准、整治方案等,VOCs已经成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指标之一。
石油与化工行业作为VOCs排放的重点监管领域,面临着日趋严厉的考评。同时,各地的管理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如广东等地区要求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梳理本企业生产现状、VOCs排放情况、治理设施现状和运行状况等信息,制定本企业针对VOCs的综合整治方案等。
三、化工园区积极开展治理升级支持蓝天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实施以来,各地化工园区积极开展管控升级,在强化管理手段的同时督促园区内企业开展环保改造和设备升级,从原有的考核环保设备有效安装转变为以污染物排放水平达标为考核要点。
1.网格化监测的管理措施成为重要管理手段
相对于污水和固废,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更难以控制和辨别。因此,很多化工园区建立了大气污染物的网格化监测:在各自边界建立了智能化、实时大气自动预警站,并在企业边界设立大气自动监控子站,通过监测数据反映园区内的大气污染现状,解决了跨界污染(跨园区边界、跨厂区边界)责任认定的难题,同时提供数据支撑为大气污染溯源。
2.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合格企业入园
山东、江苏、湖北等地积极开展化工园区的认定工作。作为化工大省之一的山东省,2018年1月发布的《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指出,化工园区的认定应当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山东省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红线等相关要求。截至2019年6月,四批名单共公布了化工园区75家、专业化工园区10家。有限的园区资源使得各个园区对于自身引入企业环保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2019年2月20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通过严格考核、限期整改、区域限批、行政约谈、挂牌督办、园区退出等措施,倒逼化工园区(集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提高治污能力,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园区突出环境问题。
化工园区面临着日益严格环保考核,不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不仅自身会受到处罚,也给园区的存立带来巨大风险和挑战,因此各化工园区的企业准入要求空前提高。从顶层设计和招商入园的过程中严格把关,从源头让环保节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俱佳的企业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3.面临新的突出问题
化工行业因物料种类复杂,相对于识别6类传统大气污染物的监测站,VOCs的在线监测能力还需应用更先进的技术,以便进行管理支持。
固定源VOCs的治理技术种类繁多,吸附回收、焚烧、光解等不同的技术路线应用的领域不同,效果不一。新的治理技术和方法创新层出不穷,化企在治理技术路线的选择上存在着一定的困惑,还需要指导。
除了固定源VOCs排放,非固定源的VOCs排放即设备泄露、挥发、逸散等无组织污染物排放已成为化工企业的大气有机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风险。
四、化工园区应对VOCs治理的建议
O3成为未来大气治理的重点后,作为重要前体物的VOCs控制政策会越来越严格,化工园区应着力做好VOCs的管理工作。
(1)适时选用VOCs在线监测仪器进行管理,从园区层面做好企业边界的VOCs排放监测与责任划分,从企业层面第一时间发现VOCs排放异常。利用在线监测网络数据信息传输系统功能,建立有机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预警网络。
(2)积极鼓励园区内企业示范与应用先进的VOCs治理技术,控制固定源排放。选择合格第三方机构对于新技术的应用效果进行客观验证评估,对治理技术的技术性、经济性进行公开展示。这样不仅能支持企业利用先进环保技术,减少VOCs排放,降低物料损耗并控制企业成本,还能帮助和支持先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和落地。
(3)做好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找出非固定源排放点,进行设备密封的修复。经验证明,早期发现泄漏点,在降低环境影响的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大气环境政策的严格执行,在短期内给化工企业和园区带来了一定压力。但是,随着政策的落实,管理先进、技术领先的化企和园区将在竞争中保持优势,而其他不规范发展的园区和化企将面临被关闭和淘汰的风险。做好VOCs治理将是园区和化企的重点任务,只有做好技术储备和管理知识储备,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