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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低碳发展
2022年7期 发行日期:2022-04-01
作者:■ 本刊编辑部

  能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动力,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哪些部署?本刊编辑部特对《规划》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我国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

  经过多年发展,世界能源转型已由起步蓄力期转向全面加速期,正在推动全球能源和工业体系加快演变重构。我国能源革命方兴未艾,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了多轮驱动的供应体系,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处于世界前列,具备加快能源转型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供应链安全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能源安全保障进入关键攻坚期。能源供应保障基础不断夯实,资源配置能力明显提升,连续多年保持供需总体平衡有余。“十三五”以来,国内原油产量稳步回升,天然气产量较快增长,年均增量超过100亿立方米,油气管道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亿千瓦,西电东送能力达到2.7亿千瓦,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用能需求。但同时,能源安全新旧风险交织,“十四五”时期能源安全保障将进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新阶段。

  能源低碳转型进入重要窗口期。“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低碳转型成效显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9%,煤炭消费比重下降至56.8%,常规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4亿千瓦、2.8亿千瓦、2.5亿千瓦、0.5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稳居世界第一。“十四五”时期是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必须协同推进能源低碳转型与供给保障,加快能源系统调整以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现代能源产业进入创新升级期。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新能源和电力装备制造能力全球领先,低风速风力发电技术、光伏电池转换效率等不断取得新突破,全面掌握三代核电技术,煤制油气、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500千伏柔性直流电网、±1100千伏直流输电等重大项目投产,超大规模电网运行控制实践经验不断丰富,总体看,我国能源技术装备形成了一定优势。围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能源系统面临全新变革需要,迫切要求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全面提高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能源普遍服务进入巩固提升期。“十三五”时期,能源惠民利民成果丰硕,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人享有电力”得到有力保障,全面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贫困村通动力电比例达到100%,农网供电可靠率总体达到99.8%,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装机约2600万千瓦,“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用能成本持续降低,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5%以上。但同时,能源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的城乡差距依然明显,供能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聚焦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能源发展共享水平。

  “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供需相对宽松,但还是出现了电力、煤炭、天然气等供应时段性偏紧的情况。2021年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我国煤炭、电力供应压力也比较大,“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能源消费仍将刚性增长,能源保供的压力持续存在,我们将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的原则,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加强能源自主供给能力建设,确保能源供需形势总体平稳有序。

  “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生产生活用能便利度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乡村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供电质量差距明显缩小。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规划》主要从3个方面,推动构建现代能源体系,这既是“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十四五”能源规划的创新点和亮点。

  一是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安全是能源发展的首要任务,“十四五”时期我们将从战略安全、运行安全、应急安全等多个维度,加强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到2025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二是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是关键,重点就是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和减少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模式,到2025年,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三是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科技创新是能源发展的重要动力,“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创新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全面提升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一方面合理分解细化发展指标,提出了“十四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以及水电、核电装机规模等目标指标;另一方面把任务落实得更具体,设置“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专章,以及“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减少能源产业碳足迹”“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等专节,以专栏形式提出了“十四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工程,将碳达峰工作有关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任务、行动和工程上。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规划》主要从3个方面入手,做好能源领域碳减排工作。

  一是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聚焦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十四五”时期重点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增强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产业链碳减排。强调在能源开发生产、加工储运等各环节,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降低碳排放水平,同时要注重因地制宜,推动能源产业和生态治理协同发展。

  三是支撑、服务、推动重点行业转变用能方式。能源领域碳减排的关键是用能模式的低碳转型,“十四五”时期将重点关注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以更大力度强化节能降碳,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动提升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

两大抓手,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是碳达峰碳中和主要指标之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提出了2025年达到20%左右的发展目标,《规划》从消费侧、供应侧两个方面明确了任务举措,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在能源消费侧,《规划》着力从3个方面推动形成绿色低碳消费模式。一是完善能耗“双控”与碳排放控制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十四五”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二是实施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行动,着力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能效水平,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三是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钢铁、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全面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深入推进电能替代,提高终端用能低碳化、电气化水平。

  在能源供给侧,一方面,考虑到非化石能源主要以电的形式利用,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左右的目标,《规划》在指标设置上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十四五”期间提高5.8个百分点。在任务安排上,《规划》对水、核、风、光等非化石能源发电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生物质发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并在项目专栏中明确了“十四五”重点发展区域及工程项目,力争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另一方面,《规划》对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也安排了相应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包括核能综合利用、生物质燃料、地热能供热制冷等。

  通过以上目标任务的实施,将有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创新

  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规划》突出了“以保障能源安全为根本任务,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鲜明导向,以创新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重要支撑”的总体思路,改革创新是“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鲜明底色,也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规划》着力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增强能源产业发展活力。

  在科技创新方面,《规划》聚焦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总体目标,一方面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立足我国能源产业基础和优势,持续提升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及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加快突破,锻造能源创新优势长板。强化储能、氢能等前沿技术攻关。另一方面,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整合优化科技资源,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于能源科技创新领域。

  在制度创新方面,《规划》重点从三方面增强能源治理效能:一是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能源转型市场化机制,推动电力、油气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产业模式创新方面,《规划》一方面着力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开展智慧能源示范。另一方面,着力培育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电储能企业、负荷集成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破除新模式新业态在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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