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生态转型,生物多样性,森林,海洋和渔场部近日推出针对再生塑料产品的法律,通过经济回报激励采纳本地所生产再生塑料的产品生产商。该法律9月7日被颁布,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拥有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机制的8大领域(包装、电子、家具,运动/休闲,DIY/花园制品,以及玩具)。.
生产商由于采用当地生产再生塑料,所获得的额外费用被分为:
跨行业来源再生料:450欧元/吨
同行业来源再生料:550欧元/吨
敏感包装采用来自难回收来源的再生塑料:1000欧元/吨(2026-2027年过渡期为550欧元)
激励回报来自EPR机制缴费。一些产品的再生含量将无法获得回报,其中包括作为复合材料(例如通过玻纤增强的材料)的再生塑料,对回收造成干扰的材料,或者包含再生PVC的承装化学产品的容器。通过产出率低于50%的回收工艺所生产的产品也无法获得回报。产出率是通过对回收工艺的第一阶段(假设是分选)和塑料不再接受进一步加工的阶段之间进行计算,在造粒,挤出或者成型之前。
一些包装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获得回报。塑料饮料瓶(不含瓶盖)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再生塑料才合格,对于透明,彩色和不透明PET瓶来说,到2029年12月31日之前,这个最低比例是25%,2030年1月1日开始则是30%。2029年之前,HDPE瓶的再生含量则是0要求,而从2030年开始,HDPE的最低再生含量比例则是30%。
对于敏感接触包装只适用于一定的材料,透明PET食品容器,不含饮料瓶;彩色和不透明PET;PS,但不含EPS;PP;HDPE;以及LDPE。上面提及的针对HDPE和PET的最低再生含量,不适用于敏感接触包装。
当地回收
此外,该法令同时定义了什么是合格的当地收集,分选,再生和采纳的再生塑料。即距离原则必须符合:以法国46o 29ʹ 38ʺ N, 2o 36ʹ 10ʺ E为坐标中心,半径不大于1500公里半径范围之内所生产的再生塑料,无论是在欧盟成员国,还是一个符合欧盟标准的第三国家所生产。这将挪威,瑞典,波兰,罗马尼亚和希腊置于半径之外,而其他欧盟国家则在半径之内。
法国PRO(生产者责任组织)负责验证严格的追溯要求。其中,如果最初的收集点无法保证追溯性,则将只考虑分选,再生和采纳阶段。
来源:塑料循环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