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公积金弥补全部亏损的议案》。
根据披露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天化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0,643,625.24元。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公司决定使用盈余公积380,097,727.02元和资本公积560,545,898.22元,合计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补亏完成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将归零,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4,827,331,615.98元。
本次补亏方案已分别于2026年2月11日和3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表示,本次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显示,泸天化于3月4日起正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泸天化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稳妥推进本次公积金补亏后续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