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欧盟议会最终批准了全新的欧盟汽车循环法规,覆盖车辆从设计到报废处理的全生命周期。这项由欧盟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2025年底达成的协议,以437票赞成、112票反对、20票弃权的结果正式通过。
一、循环设计与再生材料使用要求
新规明确所有新车的设计需尽可能实现零部件的便捷拆卸;每类新车型所用塑料,需在6年内满足再生塑料占比不低于15%、10年内不低于25%的要求,且其中至少20%的再生塑料需来自报废车辆或旧零部件的回收(即“闭环回收”)。后续欧盟委员会还将基于可行性研究,逐步针对再生钢、铝、镁及关键原材料设定相关占比目标。
二、欧盟境内二手车过户规则
商家售卖二手车时,需完成车辆非报废状态核验,或提供有效的道路适航证明;为避免给普通民众增加不必要负担,私人之间的二手车交易仅在车辆被认定为全损、或交易完全通过线上平台完成时,才需提供上述两类文件之一。
三、报废车辆管理的强化措施
新规生效3年后,将正式推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汽车制造商需承担欧盟境内所有报废车辆的回收与处理成本。
四、二手车出口管控升级
为解决“失踪车辆”问题、防范非法拆解处理,法规将在生效5年后全面禁止出口已被认定为不适宜上路的车辆。
相关表态与后续流程
环境委员会联合报告员延斯·吉泽克(德国欧洲人民党)、内部市场委员会联合报告员保柳斯·绍达尔加斯(立陶宛欧洲人民党)表示,该法案将推动汽车行业向循环经济转型,兼顾资源安全、生态保护与行业减负,以务实目标、简化流程保障公平竞争。在议会批准后,该法规还需经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完成后将正式生效,且在2年后全面落地实施。
背景信息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首次提出该法案,契合《欧洲绿色协议》与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目标。2023年,欧盟汽车年产量达1480万辆,年新增注册量1240万辆,当前欧盟道路上保有汽车2.856亿辆,每年约有650万辆车辆进入报废阶段。
来源:循环塑料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