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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化工园区建设认定细则征求意见
2026-07-07 13:13:35

近日,江西省工信厅发布《江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意见征集时间截至7月23日。

在建设标准方面,《细则》划定化工园区刚性准入底线,严禁在地震断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地区选址,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要求园区实行封闭化管理,配齐污水集中处置、危废收储、应急救援、环境监测预警等配套设施,建立项目“禁限控”清单与入园评估机制,统筹安全、环保、用地、产业规划协同落地。

在园区认定方面,《细则》实行多部门联审机制,园区申报经市县初审后,由省工信厅联合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消防等9部门开展资料与现场核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审定。

在园区管理方面,《细则》要求,未通过认定园区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已认定园区每5年开展复核,发生重特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复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仍不达标将取消认定资质。

此外,《细则》对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职责的表述进行修订,采用更加规范的表述,并修订更新已废止的引用文件。

江西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压实了属地与园区双重管理责任,构建从源头选址、项目准入、日常管控到退出清退的闭环监管体系,推动化工园区从规模扩张转向安全绿色提质。

来源:中国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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