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社会责任感
积极治理铬盐废渣
□ 周 跃
铬盐行业污染治理与防治问题在业内由来已久,困扰行业几十年,
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随着去年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含铬危险废
物污染防治的通知》的发布、重庆民丰污染案的曝光、今年中国无机
盐工业协会“铬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技术政策”制定
工作的积极进行以及最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铬渣污染治理相
关法规的酝酿,这一行业老大难问题在业内又起波澜,相关部门及企
业对此极为关注。值此方方面面探讨铬盐行业治污防污之际,我刊特
邀有关专家参与这一讨论,希望其中观点于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
有所裨益。
治理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先后有70多家企业生产过铬盐,但到2002年,
我国直接生产重铬酸盐的企业只有25家,分布在16个省市的大、中
城市,总生产能力逾30万t/a,总产量居世界第1位。铬盐企业规模
小、厂点多,万吨级生产能力的企业有8家,其余大部分产能为3000~
7000t/a,个别小厂低于1000t/a。据推算,我国铬盐行业多年堆存的
铬渣达600万t,铬盐生产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已成为无法回避的
现实问题。我国铬盐生产普遍采用有钙焙烧工艺技术,每生产1t产品,
便可产生2.5~3t铬渣。因此,全国每年实际产生75万~90万t含
铬新生有害废渣。
铬渣中因含有铬酸钙(致癌物)和水溶性六价铬(剧毒物)而成
为有毒废物。铬渣的处理历来被认为是我国铬盐行业最头疼的问题,
也是世界性的难题。
1. 广州、上海治理成效显著
原广州人民化工厂1.3万t铬渣露天堆放。广州市政府对此高度
重视,从1995年开始,划拨850万元,经历5年艰难曲折,终将此“万
吨定时炸弹”清除。该次治理不但彻底去除了铬渣中的强致癌物,还
将其全部制成了建筑材料,从而在我国首次实现了工业铬渣彻底除毒
及资源化利用。
为落实2001年上海吴淞地区综合整治的重点实事——上海中远
公司所属浦江化工厂堆存18年的铬渣处理问题,按照经济性、安全性
和时效性的处理原则,上海申佳铁合金公司用电炉还原处理的方法进
行小试,并在检测报告合格的情况下进行中试,最终于2002年8月将
5万t堆存铬渣全部处理,受到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2. 沈阳、青岛正在积极解决
2003年6月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的大力支持下,新城子区政
府与深圳新里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沈阳新城子化工厂30
万t铬渣无害化再利用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由新里程环保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技术、设备、资金,以30万t铬渣为原料,生产铬渣解毒资
源化制品氧化铬绿、轻体砌块墙砖。该项目已通过辽宁省环保局组织
的技术论证,计划利用6年时间,彻底消除铬渣污染。
2003年,在青岛市环保局的积极协调下,青岛红星化工集团与济
南山水集团(水泥厂)达成共识,由济南山水集团利用其新型干法旋
转窑生产线对红星化工集团历史积存的10余万t铬渣进行综合利用,
从而有望彻底解决青岛红星化工厂多年积存铬渣的治理问题。
多种治理途径
重庆民丰农化股份公司、长沙市铬盐厂、天津同生化工厂、四川
泸州长江化工厂等单位的铬渣污染问题已引起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及
媒体的批评。铬盐生产企业已越来越重视铬渣污染的治理问题。目前,
我国的铬渣治理一般有以下几个途径:
1. 堆贮法 为防止铬渣流失和扩大铬污染,可采取渣堆地面防渗
并加盖防水的堆贮方法,但必须做到上盖不漏雨水,底部不渗,渣中
附液和淋浸液不外溢,这样才能保证防污的效果。不过,这只能是一
种短期暂存法,目的是留待不久之后做进一步治理。
2. 无害化处理 在铬渣中加入适量还原剂,在一定条件下,可使
以六价铬形式存在的铬酸钠、铬酸钙还原成三价铬状态。这种处理能
够消除或降低六价铬的危害,控制污染的扩大,便于综合利用。所用
的还原剂有:硫酸亚铁、亚硫酸钠、硫代硫酸钠等(酸性条件);硫化
钠、硫氢化钠等(碱性条件);活性炭粉、纸浆废液、锯木屑等(还原、
加热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此法只能消防水溶性六价铬,不能使难以
治理的酸溶性六价铬完全解毒。
3. 综合利用 铬渣经去毒处理,可以综合利用。铬渣不经无害化
处理,也可以直接作为工业材料的代用品,加工成产品,达到既消除
六价铬的危害,又作为新材料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的目的。目前能够实
现铬渣综合利用的途径有:铬渣做翠绿色玻璃制品着色剂;用铬渣代
替铬铁矿生产铸石、矿渣棉,用铬渣代替蛇纹石生产钙镁磷肥,用铬
渣代替白云石、石灰石作炼铁辅料,用铬渣与粘土混合烧制青砖;用
铬渣配制水泥生料烧制水泥等。
以高度社会责任感加大治理力度
造成当前铬渣污染重、治理难的原因虽然很多,但笔者认为主要
有两条:
1. 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落后
落后的经济发展观是以工业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标志,把一
个国家的工业化和由此产生的工业文明当作是现代化实现的标志。在
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一发展观表现为对国民生产总值、对高速增长目
标的热烈追求。这种发展观认为,国民生产总值高的国家就是经济强
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多的国家就是经济成功或繁荣的国家,国民生
产总值增长迅速的国家就是经济上取得很大进步的国家,因此,追求
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就成了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和动力。但是,这种
经济增长没有建立在生态基础之上,没有确保那些支持长期增长的资
源和环境基础受到保护和发展,这种单纯片面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
的发展战略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环境急剧恶化,资源日趋短缺,
生态系统失衡,人民实际福利水平下降,最终使得经济发展因失去健
全的生态基础而难以持续。在现行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中,环境越是
污染,资源消耗得越快,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也就愈加迅速。例如污染
引发的疾病增加了人们医疗方面的开支,污染引起的腐蚀加快了耐用
品的更新,以及治理污染花费的大量资金,这些都累计在国民生产总
值内,促进了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因此,它所表现的经济繁荣带有
很大的虚假性。
2. 各级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行国家法令、法规
1992年5月,原化学工业部和国家环保局联合颁布《关于防治铬
化合物生产建设中环境污染的若干规定》(6号令),主要内容有:①
严禁建设生产规模7000t/a以下的铬化合物生产企业;②在省级及以
上政府部门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
域内,严禁新建铬化合物生产装置;③新建铬化合物生产企业,在立
项阶段须经省、市、自治区化工主管和环保部门共同审查上报原化学
工业部批准,可研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须经国家环保局审查批准;④
位于重点城市内的现有铬化合物生产企业需扩大生产规模的,不得增
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须经原化工部和国家环保局批准方可扩大生产。
针对铬盐生产污染严重,我国铬铁矿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九五”
规划提出:铬盐生产以最大限度满足国内需求为主,应采取措施(发
放生产许可证)限制其盲目发展;铬盐生产原则上不布新点,可在中
西部地区有选择地扶持大型铬盐生产基地,通过市场竞争,逐步淘汰
规模小、污染大的小厂;组织行业和国家的科研力量,引进或开发无
钙焙烧生产技术,开发研制铬盐新产品。
但是,我国铬盐生产却由1992年的年产约6万t发展到了2002
年的年产约25万t。在这10年的铬盐发展进程中,大部分企业没有
遵守国家有关对铬盐建设的限制法规,相关管理部门也没有尽到应尽
的责任。
在治理污染时,我们一直强调谁污染谁治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
目前含铬废渣的成功治理都是由当地政府出资才得以解决的,为什
么?据测算,我国铬盐企业每生产1t铬盐产品给国家交税约300元/t
左右,而含铬废渣无害化处理的成本却在500~800元/t。像广州、上
海、沈阳、天津等地的铬盐企业早已不存在了,将含铬废渣治理的包
袱甩给了当地政府。因此,存有含铬废渣的地方政府须以高度的社会
责任感积极治理本地区遗留的含铬废渣。
我国在解决非典等问题时,充分发挥了各级政府处理公共利益的
能力,那就是人民的利益第一。铬渣治理的成功与否,将直接考验各
级政府对公共利益的关注程度。广州市政府处理广州人民化工厂1.3
万t铬渣拨出850万元经费,经历了5年时间;上海市政府处理上海
浦江化工厂5万t铬渣用去了近1年的时间。照此推算,我们治理重
庆民丰农化股份公司、长沙市铬盐厂、天津同生化工厂、四川泸州长
江化工厂等铬盐厂的铬渣污染又要多少年、多少费用呢?如果我们今
天还不能下定决心进行治理,还要等两、三年后才能确定治理方案,
那又是何年何月才能处理完这些危险的铬渣!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和
相关企业尽快制定出合理的治理污染方案已刻不容缓,形势已不再允
许我们无限期地延迟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