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REACH总动员
2004年欧盟化学品管理法规国际研讨会召开
自2003年欧盟公布修改后的《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
书)和REACH法案征求意见稿以来,已引起世界各国政府、中介组织、
企业、社会团体乃至个人各个方面的强烈关注,并纷纷对此提出了各
种各样的评议意见。欧盟委员会在汇总公众意见的基础上,2003年10
月29日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的“关于REACH、建立欧
洲化学品管理局并修订1999/45/EC指令和有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
法规”的最终文本 COM(2003)644 final。在10月31日向欧盟议会提
交了此文本,进入欧盟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序。2004年1月,欧盟议
会又公布了由欧盟环境、公共卫生、消费者委员会负责起草的该法案
一读审议文本草稿,目前正等待欧盟议会进行一读审议。虽然人们对
REACH的意见很多,但就其进展趋势来看,REACH制度的实施只是个时
间的问题。
REACH法案涉及的化工产品达3万多种,涉及的制成品多达500
万种,直接影响到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及家电等行业,其中受影
响最大的行业到2012年10%~40%的化学物质将被迫停止生产。欧盟是
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REACH法规的实施,势必会影响我国和欧盟的
化学品贸易关系,我们必须认真审视REACH法规的实施对石油化工产
业带来的重大影响和冲击,寻求积极的应对措施。2004年9月6~7日,
在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主办的“2004年欧
盟化学品管理法规国际研讨会”上,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农
业部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有关部门的领导给化学品生产者提出了
忠告,欧盟官员及欧洲、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有关中介组织和行
业代表也对广大化工企业提出了建议。在此,我们一起聆听来自各方
面的不同声音,共同探索应对REACH的措施。
来自欧盟内部的不同声音
Geert Dancet博士欧盟企业总司REACH部门主管
REACH已经符合均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 由于缺乏市场中销
售的大多数化学物质的信息,公共权威提供证据负担很重,而且没有
高效仪器来处理可疑性物质,因此欧盟推出了REACH体系,目标是:
保持并增加创新和竞争力;保护欧盟内部市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提高透明度和消费者意识;和国际目标保持一致;减少动物试验。REACH
生效后,以每个物质生产商和进口商需23亿欧元成本计算,在正常免
除情况下的总成本为28亿~36亿欧元,高替代成本情况下为4.0亿~
5.2亿欧元。但由此带来的效益是:化学品发病率减少10%,每年挽救
4500条生命,价值为500亿欧元。因此,欧洲委员会认为REACH已经
符合均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而且与WTO的要求是兼容的。当然,
还要在下面3个领域继续对REACH进行影响力评估,即对物质利用性
及相关工业的影响;对化学工业创新的影响;对欧盟新成员的影响。
Uta Jensen-Korte博士 欧洲化工协会化学品政策/法规处主任
化学工业界对REACH有5个误解 REACH适用于新的(非分阶段
物质)和现有(分阶段物质)生产/进口的物质本身、制剂或制品中的
物质。现在化学工业界对REACH的影响主要有5个误解:①REACH的
影响仅限于化学工业,但化学工业与经济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其影
响会波及到各个行业的化学品用户;②REACH带来的成本可忽略不计,
实际上,REACH生效后,20%的化学工业将负担80%的试验和运作成本,
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精细与专用化学品领域;③化学工业由大型企业
构成,因此可以承担这些成本和运作费用,但实际情况是94%的化学
公司雇员少于250人;④REACH对工业影响只是成本问题,实际上在
REACH体系下,10%~30%的产量为1~100t的物质是有风险的,配方
设计师必须重新检测和评定20%~100%的配方;⑤REACH将促进创
新,从短期来看,注册和/或重新配方需投入资源,而从长期来看,REACH
会限制现有物质新用途的创新。
Dave Buckland 阿克苏·诺贝尔公司全球法规事务调解员
建立合作组织存在很多困难 实施REACH制度需要大量的人力财
力,目前又缺乏能担此重任的人才,从而可能会引起化学工业的下滑。
化学工业必须很好的计划,充分利用可能的收益以确保获得人力资源。
REACH可预见的主要问题是合作组织的组成和运行。按照目前的提议,
合作组织是非强制性的,并且多数情况下加入该组织的公司会获得更
多的有利商机。但建立这样的合作组织也存在很多困难,包括:语言
障碍;组织会议的困难;对法规的不同理解;对试验结果的不同解释;
费用的分摊问题等等。
Wolf-Rüdiger Bias 巴斯夫公司产品安全及法规事务副总裁
REACH必须解决评估困难 REACH法规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保护
知识产权问题,REACH应该无限期保护注册所需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
在法规中应有独立条款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规定。另外,REACH还必
须解决评估困难:REACH过于强调“零风险管理”,补救方法是可以按
照暴露量情况进行风险管理;没有建立也没有机会建立可接受界限,
结果导致无止境的拖拉,因此建议扩大范围,采用更宽泛分级方法。
企业要应对REACH,需要成立2个部门:①中心部门,主要负责收集
数据、选择战略;更新欧洲大宗化学品安全与对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
(IUCLID );提交试验计划;调配注册、限制和/或授权时间等。②REACH
协调部门,主要负责成本 /收益分析;与其他部门分摊成本;采集数
据 / 试验分配;代表合作和组成团体(内部和外部)等。
Lucas BergkampHunton & Williams律师事务所
REACH构成了贸易壁垒 REACH是近几十年来欧盟提出的最重要
的法规,相对其他针对工厂的法规,REACH更为关注的是产品,而且
覆盖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所有化学品以及所有含有化学品的产品,
而且是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REACH的实施将使工业,尤其是欧盟的
化学品和其他产品进口商的成本大大增加。对于中国企业来讲,注册
负担更重,而且会导致管理成本增加,并且更加难于获得数据。从这
种意义上来讲,REACH已经构成了贸易壁垒,将会延缓欧盟和中国经
济的发展,恶化欧盟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国化工企
业需要尽快了解REACH的内容及其对中欧贸易的影响,尽早做好应对
措施。建议中国化工企业的战略制定要以确保市场准入和减少贸易壁
垒为中心,分析自己的形势,量身定做适合自己公司的策略。
Jean-Philippe Montfort/John Eldred
Keller and Heckman LLP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国出口企业准备
应对REACH迫在眉睫 REACH最早也要到2006年才能生效实施,为
什么我们现在就要探讨呢,主要原因有:REACH 法规将对所有生产、
进出口和使用化学品的公司产生影响;目前开发的所有产品都将受到
REACH法规的制约;理解REACH 法规的复杂性,预见它对所有公司的
影响已经迫在眉睫;检验、搜集产品资料,开始准备工作,不容忽视,
势在必行;目前的 REACH提案将与最终修订后的实施法案区别不大。
对中国来讲,中国生产商直接出口欧盟必须遵从REACH法规的要求,;
中国生产商在国内销售的化学品,出口到欧盟(如通过贸易公司出口,
或者通过欧盟的进口商),也必须遵循REACH法规。总的来说,向欧盟
出口的中国生产商将面对:欧盟生产商同样的负担;制剂和聚合物方
面更重的负担;只要不存在释放问题,制品方面负担较轻,REACH是
欧盟面临的巨大挑战,同时也是欧盟外国家(当然也包括中国)化工
业及其下游产业的巨大挑战,想完全从REACH获益,中国企业必须通
过注册、授权和其他REACH程序,因此来讲,中国出口企业准备应对
REACH迫在眉睫。
来自各国协会的建议
谭竹洲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会长
做好准备 积极应对 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草案)》白皮书
和与之相配套的REACH法规的首要目标是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REACH法规提案体现了欧盟对消费者安全和环
境保护的关注和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视,这与我国政府的有关政策
也是一致的。对此,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也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了解和学习REACH法案的有关内容,对于国内化工企业的中长期
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白皮书的实施对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以及
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从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
安全出发,对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废物处理等各个环节
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快
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生
产工艺,加快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进程。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
家,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技术水平,我们与欧盟相比,还有很大的差
距。因此,我们应认真审视白皮书的实施对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带来的
重大影响和冲击。我们非常愿意就REACH法案继续与欧盟和世界同行
进行沟通、交流和磋商。因为我们面临着在今后的石油化工发展中为
欧盟市场、更是为世界市场提供对人类健康更安全、对环境更友好的
商品,这是我们一个共同的课题,这也是我们本次会议的主题。我们
必须从现在开始就积极准备,研究应对措施。
罗吉·顾达 国际化学工业协会主席、美国化工协会主席
共同为实现化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今天我代表国际化学
工业协会(ICCA)和美国化学工业协会(ACC)对REACH法案及其在欧
洲的实施表示严重关切和反对,这是因为REACH法案与世界其他地区
的法规相悖。我们赞同REACH法案所确立的产业创新、信任和合作的
目标,但不同意其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用的方法。我们认为,如果不
做进一步的修改,REACH将会对市场竞争产生负面影响,尤其会对那
些使用化学品的行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实际上,它将给中国和美
国对欧洲化学品的出口产生一个相当大且几乎不能运作的负担。
REACH法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必须在短时间内有所应对,但是
我们为21世纪化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则更为重要。我们知
道,REACH法案是由于政府和公众对化学工业没有信心才产生的。因
此,我们必须向社会证明,在全球任何地方,我们知道如何安全地发
明和生产,也充分理解化学品在使用的时候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这
要求各国建立起适当的化学品管理体系,要求各国政府及化工公司之
间进行必要的合作。在世界很多地方,这样的工作和合作已经开始了,
比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与美国化学工业协会正在为建立良好的
工作关系而努力;再如ICCA正在进行的“长期研究计划”正在为此贡
献力量,包括亚洲和欧洲的300多个化学公司在一起收集数据、做试
验、对化学制品进行评估。
杨伟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尽早准备 把REACH法规的影响降到最低 REACH法规将对我国石
油和化工及轻工、纺织等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这一情况已引起我
国政府和石化协会的高度重视。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协会、企业参
加,同时联络国际相关协会、商会,组建利益共同体,共同研究应对
措施,维护和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对我国发布的《化学
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管
理办法》等法律条文进行修订,对我国已施行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
理办法》进行研究,使之与国际化学品管理法规相适应,应对REACH
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的出台。企业不能只关注眼前的利益,而不关注
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必须加快石油和化工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不
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环保要求,增强产品更新的能力。
Kazuya Ishii 日本化学工业协会化学品管理部门经理
密切关注REACH法案 日本化学工业协会(JCIA)对REACH法规主
要有以下关注点:①欧盟和非欧盟企业的待遇方面,欧盟生产的制品
和制剂和从非欧盟地区出口到欧盟的制品和制剂可能存在不同待遇,
聚合物生产商和进口商之间可能存在不平等。②聚合物的生产和进口
方面,聚合物进口商必须注册欧盟市场上不存在的聚合物组成单体,
这对聚合物进口商来说是很大的负担。③注册的可操作性,化学品注
册对非欧盟企业和精细与专用化学品领域的企业是一种负担,这些企
业组成团体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等。
为了应对REACH法案,JCIA正在加紧进行一系列的工作,如定期
与欧洲化工协会、美国化工协会交换信息;在法规改进方面与欧盟对
话;向日本通产省提交意见等。
Jung-Bock Lee 韩国石油化学工业协会常务董事
积极行动 应对REACH REACH将会对韩国化学工业造成如下影
响:①因为缺乏GLP研究机构,尤其是生理化学方面的测试,加之数
据的匮乏,使测试不能及时进行,更不要说在测试方面所投入的费用
了;②注册范围的扩大增加了当地工业的负担;③由于REACH所引起
的成本提升将损害甚至扼杀当地工业;④化学安全报告变得很复杂;
⑤注册、评估、授权方面的测试将引起额外的负担;⑥对欧洲出口下
降,进口的上升。
为应对REACH,建议化工企业认清本地公司对欧盟的出口地位;
与其他当地注册公司进行成本分摊;建立本地化学公司间的信息共享
渠道;希望政府增加进行生理化学和安全危害评估的GLP机构数量。
尤为重要的是,面对国际惯例和先进国家的控制力,中-日-韩的区
域共同努力将必不可少。
来自国内权威部门的忠告
李少卿 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主任
密切跟踪REACH法规的发展变化 2003年开始,国家质检总局通
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组织了对欧盟REACH制度的评议,具体做了
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积极跟踪、加深理解;积极评议、加强交涉;
积极组织、加强应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密切跟踪欧盟化学品管
理法规的发展变化,使众多企业也参与到应对过程中来,提高企业应
对国外不断提高要求的技术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李成钢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
寻求对策 化挑战为机遇 国外的贸易限制措施对我国产品的出口
不仅形成了挑战,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哪个企业准备得充分,解决得
早,解决得好,应对得当,就比别人拥有更大的优势,在市场的重新
调整中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当然,我们也必须关注那些针对我国
企业和出口产品而实施的歧视性的、不合理的国外措施。面对欧盟
REACH法规,我们应当进行深入的探讨,提出建设性的、可操作的建
议,尽早制定相应的对策,化挑战为机遇。
郭雪艳 国家质检总局WTO办公室处长
关注REACH 倾听呼声 我国政府将继续关注REACH提案的进展情
况,与欧盟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络;关注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对这一题案
的看法;倾听国内相关行业的呼声;加强国内相关措施的制定,以确
保化学品的安全。建议国内化工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注化学品
的安全问题,注意搜集相关信息,确保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品的安全性;
企业应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提前研究有关法规,由被动适应变为主
动评议;多与行业组织沟通,向政府提供相关信息;加强学习研究国
际规则,并加以运用。
李勰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副处长
以质取胜 百战不殆 重视产品质量、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及知
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当今一种国际趋势,要想保持我国出口贸易稳定、
可持续性的发展,就必须顺应这一趋势。国外措施要求合理的,我们
应及时了解进口国(地区)市场对进口产品标准和质量方面的要求,
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变被动受限为主动适应,赢得进一步拓展市
场的空间。若国外有歧视性规定,则政府和中介组织应主动为企业服
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交涉或游说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应主动维护自
己的合法利益,关注国外的相关信息,立足于向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
胡江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主任
重视研究欧盟化学品市场准入问题 建议化工企业通过以下途径
进入欧盟市场:与欧盟企业之间合作(包括技术合作、贸易合作、投
资合作等),利用欧盟跨国公司的营销网络体系,返销欧盟市场;加大
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达到和符合欧盟化学品管理制度的要求;
通过行业协会反映进入欧盟化学品市场准入问题和障碍。建议政府有
关部门重视欧盟化学品市场准入问题,必要时,可以启动对外贸易调
查;与欧盟的双边贸易中就化学品问题进行磋商;多边贸易谈判中,
同其他国家一起与欧盟磋商其化学品市场准入问题。
高志前 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化工企业须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REACH法规对我国化工企业的影
响远比对欧盟企业的影响大,但是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利益出发,
我们必须付出代价,但希望这个代价尽可能小些。
我国化工企业必须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尽早建立起更
有效的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理制度。我国政府有关部
门和行业组织要推动企业建立化学品使用信息监控系统,联合进行风
险评估,建立化学品环境浓度与释放信息监控系统。同时协调与欧盟
的化学品分类和检测方法,建立与欧盟互认的化学品检测与认证机构,
呼吁欧盟能对发展中国家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刘绍仁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处长
借鉴经验 完善自我 促进发展 我国农药出口欧洲面临的主要问
题是农药企业如何按照欧盟91/414/EC指令的要求直接取得自己农药
产品的登记,实现从低利润中间转卖到直接在欧洲销售并获得较大利
润的转变。建议有关管理部门加强对REACH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借鉴REACH管理经验完善我国相应的技术
规范;开展我国GLP实验室认证工作。建议企业成立相应品种协调组,
商定产品到境内外试验、注册、出口产品的相关策略;及时了解欧盟
的相关政策;逐步积累完成相关的试验数据。
施用海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会长
企业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欧盟化学品新法规是典型的新贸易壁
垒,反映了贸易与环境的冲突和协调。规定和标准等新贸易壁垒的措
施往往由强者即发达国家来制定的,是从他们自身的经济水平、技术
条件出发来设计规定和标准的。因此,一般来说,总是有利于发达国
家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欧盟化学品新法规也反映了环境与产业不同
利益的关系。尽管有批评、有反对,但是欧盟化学品新法规势在必行。
在今后的经济贸易发展中,环境对其影响将会越来越大,企业必须走
可持续发展之路。
钱鸿元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原总工程师
充分利用过渡期 积极应对 做好准备 当前欧盟委员会正在实施
过渡期战略,为立法批准后实施REACH法规作多方面的准备,视其趋
势,REACH法规势在必行。对于我们来说,充分利用这段过渡期的时
间(估计两年左右),积极应对,做好准备,是十分必要的。①进一步
加强对REACH法规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工作,密切跟踪欧盟相关法律法
规的立法动态。②在WTO规则下,加强对话与协调,努力争取对发展
中国家的延缓期和其他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③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
验和措施,加强对我国化学品管理政策和法规的综合研究分析,使其
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适应。④加强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争取取得国
际相互承认。⑤有计划地及早培养相关专门人才,可建立类似国外专
门律师事务所的专门服务机构,或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设立专人从事
相关事务。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行中介组织或社会团体的联
系和合作。
吴昌权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发展计划部主任
我国将有近500种化学品面临冲击 欧盟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
伴,2003年我国出口欧盟超过1000t的化学品有53个税号,超过100t
的有203个税号,超过10t的有230个税号。这意味着,欧盟新化学
品政策一旦实施,我国至少将会有近500种出口欧盟的化学品面临注
册、评估、许可等考验,出口成本将明显增加。我国出口欧盟的产品
大多数为塑料、橡胶、有机或无机化学原材料等,因此这些行业将面
临更为严重的冲击。
REACH不仅涉及化学品生产商,还囊括了进口商、下游产业等多
个领域。我国与欧盟的化工产品贸易中存在很大的贸易逆差(2003年
达到13.8亿美元),而且多数为依赖程度较高的不可替代产品。欧盟
的化学品生产商或出口企业无疑会将巨额的检测费用转嫁给下游企
业,使我国化工进口企业成本增加,导致部分产品因缺乏价格竞争优
势被拒欧盟市场之外。
(有关欧盟REACH法规,本刊还将陆续报道,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