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两岸石化产业的 碰撞与交融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 廖健 丁红丹 刘晓斌
2010年6月29日,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领导人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并于9月12日正式生效。台湾是大陆石化产品第二大进口来源,2011年1月1日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及后
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单项协议的谈判和实施,将对大陆石化产业带来较大冲击。
一、台湾石油石化产业现状
台湾油气资源十分贫乏。截至2009年底,其石油储量仅32万t,天然气储量62亿m3,当年原油产量仅4
万t。但台湾石化工业竞争实力较强,其装置规模经济明显,炼厂加工能力均超过1000万t/a,麦寮乙烯装置为
世界第二大乙烯装置。在原料来源方面,其地理位置优越,距离中东较日本、韩国近;在产品出口到大陆沿海经
济较发达地区方面,距离比日本近。
目前台湾共有4座炼油厂,合计加工能力6550万t/a,其中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3座,台塑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1座。台湾中油公司还计划再建1座1000万t/a炼厂和1套90万t/a乙烯装置,但选址尚未确定。预计2018
年前台湾不会新增炼油能力。2009年,台湾原油加工量4280万t,炼厂开工率仅为66%。SRI咨询公司认为今后
台湾原油加工量将有所提高,但炼厂开工率难于超过80%。台湾是世界主要的成品油出口地之一,主要出口汽油、
航煤和柴油。表1为台湾炼油和乙装置产能统计。
台湾共有6套乙烯装置,合计产能400.6万t/a,均以石脑油为原料。乙烯主要下游产品为聚乙烯(占30%)、
EO/EG(31%)、EDC(11%)、乙苯/苯乙烯(13%)以及VAM和乙醛。台湾中油公司计划2013年在林园新建成60万
t/a乙烯装置,同时关闭23万t/a的乙烯能力,并计划2018年将产能提高到80万t/a。此外,台湾还在考虑几
个新的乙烯项目:如国光石化计划投资122亿美元在彰化县建设石化项目,一期包括1座炼厂、1套石脑油裂解
装置、1套芳烃装置及23套下游装置,预计2017年前全部投产;二期计划将石脑油裂解装置产能翻番,并新增
16套下游装置。据分析,2018年前,台湾岛内乙烯需求变化不大,其乙烯产能和产量的增加主要用于生产出口
下游产品。
台湾是世界重要的石油石化产品出口基地之一。从2009年台湾主要石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情况看,除石脑油、
燃料油、乙烯、苯、甲苯、PX、甲醇和己内酰胺等石化原料需要进口外,包括汽油、煤油、轻柴油和三大合成材
料在内的主要石化产品均大量出口,且净出口量占产量的比例一般超过50%。其中,汽油净出口占产量的66%,
煤油占47%,轻柴油占65%,五大通用合成树脂占61%,合成纤维(腈纶、锦纶、涤纶合计)占38%,合成橡胶(丁
苯橡胶/胶乳、丁二烯橡胶和SBC合计) 占52%。此外,苯酚/丙酮、乙酸乙烯酯、PTA、乙二醇出口量也较大,
其中PTA净出口量占产量的比例为48%,乙二醇为54%。
今后,台湾仍将是世界重要的石油石化产品出口基地,不少产品净出口量将扩大。今后5年,预计台湾成品
油需求量年均增幅仅为2%,因此随着原油加工量提高,台湾成品油出口将较大幅度增加,尤其车用汽油和轻柴油
净出口量将大幅增加,预计分别增加290万t和170万t。到2014年,净出口量将较2009年明显增加的石化产
品主要包括丙烯、丙酮、乙酸乙烯酯、PS、PVC、PTA和合成橡胶;而乙二醇的净出口量将明显下降,对二甲苯供
应缺口将明显加大。
二、大陆-台湾石油石化贸易投资状况
大陆是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海峡两岸同为WTO成员,目前台湾出口大陆产品的关税执行WTO最惠国税率。
1.台湾是大陆第二大石化产品进口来源
石化产品是大陆自台湾进口的主要产品之一。目前,台湾对大陆出口的石化产品占其出口总量的43.2%,关
税税率一般为6.5%。
从2009年大陆自台湾进口的主要石化产品数量看,台湾已成为继韩国之后的大陆第二大石化产品进口来源
地,占中国进口总量的比重也相当大,多在20%左右,个别产品甚至接近60%。2009年,大陆自台湾进口额(超
过4亿美元)较大的产品包括煤油、丙烯、对二甲苯、苯乙烯、ABS、PTA、乙二醇、聚酰胺;台湾为大陆第一大
进口来源地的产品包括二甲苯、丁醇、丙酮、乙酸乙烯酯、PET、聚酰胺,台湾为大陆第二大进口来源地的产品
包括石油焦、PTA、乙二醇等。
2.大陆是台湾第一大石化产品出口去向
据统计,台湾对大陆石化产品出口占其石化产品出口总额的43.3%,大陆早已成为其石化产品出口第一大目
的地。2009年,台湾主要石化产品对大陆出口量占其总出口量的比重均较高,大部分超过两位数,相当部分超过
50%,个别甚至高达90%(详见表2)。今后,随着ECFA早期收获计划和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台湾对大陆出口所
占比重很可能进一步上升。
3.大陆向台出口主要为制成品
从大陆对台湾石化产品出口看,由于大陆主要石化原料本身较为缺乏,大多数需要进口,因而主要向台出口
制成品。2009年,大陆对台湾出口的石化产品主要为石脑油、苯和PX,但出口量和出口金额均较小。
三、ECFA对大陆石化产业的影响
1.早期收获计划影响有限
在ECFA协议早期收获计划中,货物贸易方面对大陆石化产业将有一定影响,而服务贸易方面则影响很小。
2010年9月12日,ECFA正式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1月1日。早期收获计划产品的协
议税率在该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最多分3次降为零,3年开始降税时间分别为2011年、2012年和2013
年的1月1日。大陆和台湾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详见表3和表4。
(1)大陆方面受早期收获清单的影响
大陆方面进入早期收获清单的主要石化产品包括煤油、润滑油基础油、液体石蜡和重质液体石蜡、丙烯、丁
二烯、对二甲苯、二甲苯、十二烷基苯、氯乙烯、丁醇、特种树脂及除主要合成橡胶品种以外的其他初级形状的
合成橡胶。由于润滑油基础油、液体石蜡、丁二烯、十二烷基苯、氯乙烯及聚丙烯共聚产品(COPP)等大陆从台
湾的进口量较小,所以早期收获清单的实施对大陆这些产品的市场影响不大。
●石油产品 2009年,台湾煤油净出口量为194.4万t,其中出口大陆88.9万t,占大陆进口总量的14.5%,
为大陆煤油第三大进口来源地。2011年1月1日,自台进口煤油关税将从9%和6%(目前其他煤油为9%,航空煤
油暂定税率为6%)降为5%,2012年进一步降为零。由于关税降幅较大,进口量也较大且可能进一步增加,因此
早期收获计划将对大陆煤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
●有机化学品 2009年丙烯、对二甲苯、二甲苯大陆从台湾进口税率为2%,但2011年自台进口关税将降为
零。2009年大陆自台进口丙烯、对二甲苯、二甲苯数量较大,分别达47.5万t、48.1万t和17.1万t,因此尽
管关税税率降幅较小,但对大陆市场影响将加大。
丁醇和乙酸乙烯酯2009年的进口关税均为5.5%,自台进口关税2011年降为5%,2012年降为零。2009年,
大陆自台进口丁醇和乙酸乙烯酯分别达16.8万t和11.5万t,均居大陆进口来源地第一位。由于关税降幅和进
口量均较大,因此早期收获计划将对大陆丁醇和乙酸乙烯酯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合成树脂 诸多初级形状特种树脂2009年的进口税率为6.5%~12%,2011年自台进口关税将降为5%,2012
年进一步降为零。由于进口关税降幅较大,因此早期收获计划将对特种树脂市场造成一定冲击;但由于相关产品
市场规模较小,因此对大陆石化产业总体影响有限。
●合成橡胶 列入早期收获计划的合成橡胶仅为其他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1种,其2009年进口关税为7.5%,
自台进口关税2011年降为5%,2012年降为零。由于进口量很小,因此对大陆其他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市场影响
很小。
(2)台湾方面受早期收获清单的影响
台湾方面早期收获计划中石化产品种类较少,且多为特种树脂。总体而言,大陆石化产业难以利用台湾方面
提供的早期收获计划,加大石油石化产品的出口。
2. 后续协议将产生较大冲击
与早期收获计划相比,框架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开始商谈并尽速完成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等单
项协议对大陆石化产业的影响将大得多。
(1)货物贸易
在货物贸易方面,随着早期收获计划和后续货物贸易协议的签署和实施,来自台湾的进口产品将大量增加,
很可能对大陆石化市场造成较大冲击。
一是随着ECFA协议的实施,双边进口关税最终降为零的产品占税则总数及进口贸易总额的比例均将不低于
90%,双边大多数石化产品关税将降为零,大陆石化产品关税税率降幅大于台湾(大陆现行进口关税税率高于台
湾),导致目前竞争实力总体上强于大陆的台湾石化工业的竞争力将相对较大幅度提高,因而来自台湾的石化产
品进口必然增加。据预测,到2014年,台湾对大陆出口将明显增加的石油石化产品包括车用汽油、煤油、轻柴
油、燃料油、石脑油,乙烯、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PTA、合成橡胶;将明显减少的产品包括苯乙烯和乙
二醇。
二是由于台湾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关税并不同时下降,其以前因周边国家和地区签署自贸区协议而被挤出台
湾市场的相当部分产品也将转而出口到关税大幅下降的大陆市场。
三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刚刚建成不久,对大陆市场的冲击波尚未过去,ECFA早期收获协议的签署很可能带来
叠加效应,加大对大陆市场的冲击力度。
四是跨国石油石化公司及日韩石化企业可能加大在台石化项目投资,建立石化基地,将台作为进入大陆市场
的又一跳板,而这也正是台湾“政府”预期签署ECFA协议可获得的收益。
(2)服务贸易与投资
在服务贸易和投资方面,随着条件进一步放宽,台湾石油石化企业可能加大在大陆投资建厂的力度,建立销
售网络,与大陆石化企业争夺市场份额,加剧大陆石化市场的竞争。
为减少ECFA协议及后续单项协议签署和实施给大陆石化产业带来的冲击,建议:
(1)两岸企业和产业加强沟通交流,开展互利互惠合资合作
一方面,利用台湾的管理优势和大陆的技术与市场优势,合资合作建设炼化设施,或联合到海外找寻油气资
源,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在新上项目和新产品布局方面尽量相互协调,以免产品结构雷同。
(2)在ECFA谈判中必须坚持建立贸易救济措施,保护双方产业免受重大冲击。
大陆应通过精心选择石化敏感产品,建立贸易救济措施。石化敏感产品建议选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石化产
品、对环境造成污染或转移污染的石化产品、大陆核心石化产品、台湾目前对大陆出口量大或今后出口量可能大
幅增加而大陆石化业将大力发展的石化产品。
在服务贸易谈判中,在农膜、成品油、化肥零售服务方面,坚持WTO承诺的底线,即外方独资或控股企业分
店不得超过30座。
大陆应完善石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加强对台湾出口到大陆产品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国家应立即采取贸
易救济措施,维护公平贸易秩序。
加强“原产地”监管,避免日、韩等地产品以台湾产品名义进入大陆市场,并打击其他进口来源地产品为保
持市场份额而可能出现的低价倾销行为等。
(3)大陆应努力提高石化产业竞争力和抵御冲击的能力
①根据石化产业内在发展规律,坚持一体化、大型化、园区化、集约化、产业联合的发展模式。②大力调整
产品结构,注重发展丙烯类、芳烃类和有机原料类产品,提高精细化工比例;三大合成材料要向差别化、功能化
和专用化方向发展;提高高端产品比例。③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④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努力
降低生产成本。
(4)呼吁政府在建设自贸区及类似安排时注意节奏和步调,同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大陆石化产业发
展。
①根据影响大小和影响性质对自贸区进行分类,首先建设具有正面影响或负面影响较小的自贸区,然后建设
负面影响较大的自贸区,从而起到缓冲作用。同时,两个负面影响大的自贸区建成时间之间应至少间隔5年以上,
以避免造成叠加效应,加大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力度。②把握石化产业发展全局,适当控制乙烯产能的快速扩张,
鼓励现有乙烯装置扩能改造和技术升级。③给予大陆石化产业优惠政策,提高大陆石化产业抵御进口产品冲击的
能力。④在大陆石化企业“走出去”投资油气和石化项目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表1 台湾炼油和乙装置产能统计 万t/a
公 司 炼油装置 乙烯装置
厂址 产能 产能
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大林 1500 —
高雄 1350 42.2(1套)
桃园 1000 —
林园 — 64.9(2套)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麦寮 2700 293.5(3套)
合 计 6550 400.6
表2 2009年台湾部分石化产品对大陆出口占其总出口的比重 万t
产品 总出口量 对大陆出口量 所占比重/%
煤油 194.4 88.9 45.7
丙烯 45 47.5 105.6*
丁二烯 10 6.3 63.0
对二甲苯 60 48.1 80.2
苯乙烯 41 46.1 112.4*
苯酚 15.5 9.5 61.3
丙酮 19.9 14.3 71.9
乙酸乙烯酯 13.9 11.5 82.7
PTA 200.5 188.7 94.1
丙烯腈 9.4 6.6 70.2
乙二醇 128.2 116.7 91.0
丁二烯橡胶 6.1 2.8 45.9
注:*个别数据超过100%,原因是对大陆出口量和总出口量
数据来源不一。
表3 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协 议 税 率
2009年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项目 进口税率(X%) 实施第1年 实施第2年 实施第3年
1 0<X≤5 0 — —
2 5<X≤15 5 0 —
3 X>15 10 5 0
表4 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协 议 税 率
2009年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早期收获计划
项目 进口税率(X%) 实施第1年 实施第2年 实施第3年
1 0<X≤2.5 0 — —
2 2.5<X≤7.5 2.5 0 —
3 X>7.5 5 2.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