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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全生产中国行唱响 “安全发展”主旋律
2011年27期 发行日期:2011-07-11
作者:路元丽 张小彪
2011安全生产中国行唱响  “安全发展”主旋律
记者  路元丽      特约记者  张小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更好宣传2011年安全生产月“安
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由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联合宁夏自治区安监局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1
安全生产中国行”活动6月29日在石嘴山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活动以“传播安全知识、共享安全文化、促进安
全生产”为宗旨,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十
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政府监督:职业健康重于泰山
                       原国家安监局职业健康司司长、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会副会长  任树奎
    职业危害涉及面广、接触人数多,广泛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传统行业以及
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等30多个行业。我国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人数超过2亿,并且以农
民工为主。2009年,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职业病新增病例18128
例,同比增长31.9%。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 例。并且职业病经济损失巨大,
按照每人10万元医疗费计算,损失将近800亿元。
  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
  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在安全监管总局设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目前已经有29个省(区、
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职业健康监管处室,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正在不断建立完
善,中石化、中石油恢复建立了职业健康处。
2008年7月,国办发〔2008〕 91号文件明确了安全监管总局承担七项职业健康监管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工矿
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
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
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00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国办发〔2009〕43号)。《规划》提出:
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
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
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
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防治监督
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
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确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思路
  当前,一些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健康问题,疏于管理,存在设备设施不符合职业健康的要求、
未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未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等问题。今后,要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政府要突出抓好“一个
行动”,即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着力锻造“两支队伍”,即政府的职业健康监管队伍、企业
的职业健康监督员;坚决贯彻“三项制度”,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7号令)、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3号令)、使用有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起草中);努力完善“四大体系”,
即法规标准体系(各地根据实际制定标准)、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河北试点)、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信息与装
备保障体系(下发了《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全面加强“五个环节”,即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职业危害申报、职
业卫生行政许可、作业场所监督检查和职业危害事故查处。
  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重点工作
  2011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将以宣传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为重
点,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创建“两支队伍”,为职业健康工作开展
提供组织保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三项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督促指
导企业建立职业危害检测监控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
探讨建立完善“四大体系”;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五项基础工作”,即职业卫生“三同时”监
管工作、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试点工作、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工作。
                           
                           企业创建: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灵魂
         国家安监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安全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李强
  当前,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安全文化建设与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迫切希望、与不断发展的安全生产形
势仍然存在着差距。一是“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还没有真正树立;二是从业人员安
全意识、知识和技能有待提高;三是不同地区和行业之间安全文化发展不平衡,体系不完善,安全文化建设不
够扎实;四是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薄弱,重点工程建设滞后,缺乏支撑保障;五是安全文化理论研究、
安全文化产品开发和安全文化产业发展等都需大力加强。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今年初,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从2010
年开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指导辖区内各类企业,中央企业指导其下属企业,根据《导则》,结合企业自身
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通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对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企业,总局授予“安
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力争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形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示范企业,树立企业安全文化
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具体实施程序分七个步骤:第一,企业自主申请,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中央企业推荐,总局组织专
家 考评、抽检、审定。第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考评一次。第三,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
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260分的,
填写《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将其与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汇报材料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细则一并上
报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上级集团公司审核。第四,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安全文化建
设创建工作进行审核,按总局确定的数量,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企业相关申请材料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同
时,负责指导本地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源,
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活动,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第五,总局负责指
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其中总局宣教中心要在总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为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和支持,总结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骨
干;依据《建设导则》和《评价标准》,起草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材料汇总、
组织评审、协调管理以及证后管理工作。第六,每年推荐参加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数量:省
级安监3~5家;省级煤监2~4家;中央企业1~3家。第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典
型引路,扎实推进。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承上启下的新阶段,要求我们在各方面都要有新的开拓、新的起色。国务院在
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规划了安全生产三步走的阶段性目标。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
力,在“十一五”期间促使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以及衡量安全生产状况的四项相对
指标显著下降,实现了国务院决定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明显好转这两步阶段性目标。同时,进一
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十二项治本之策为内容
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体系,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中心的技术支撑体系,以国家监察、行业监管、属地监
管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旨的安全文化创建体系,从而使安全生产
的基础工作不断加强。进入“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要为实现第三步战略性目标也就是到2020年实现
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努力奋斗,打下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这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也是对我们提出的新
要求。所以安全文化建设,一方面要为“十二五”规划中所确立的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障以及精神动力,
另一方面要通过机制创新推动安全文化事业有一个大的发展。
  
                 行业献策:建立企业内部PPE配备标准
                                       3M公司技术中心   鹿骋
  2005年9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7年,安监
局开展了对1号令在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不配发劳防用品的企业2301个,占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企
业总数的5.50%;配发无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的企业5643个,占13.48%;不按规定配发的企业11702个,占
27.95%;从业人员不会正确使用的企业17270个,占41.25%。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推广应用亟待加强。而另一
方面,企业也有自己的苦衷:市场上个人防护装备(PPE)种类太多,无法全面了解;不熟悉产品标准,不知道
如何配备;希望政府能给予帮助,提供简便的方法,使企业能对号入座。由此可见,为企业建立相应的PPE标
准非常重要。
  我国现有的PPE配备标准包括GB 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
选用规范》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企业应依据政府建立的各项职业安全健康规定,采取专业
的和标准的方法,对企业存在的各类危害进行逐一辨识和评价;确定需要采取的工程控制措施、管理措施或者
使用PPE措施;根据危害种类和危害级别,建立企业内部的、针对每个具体工种的PPE配备标准;从市场上选
择合格的PPE产品;建立企业PPE管理制度;对PPE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进行培训;监督;及时更换和报废PPE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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