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将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销毁所拥有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根据《公约》“核查附件”第四(A)部分规定:“缔约国应:至迟于本公约对其生效后2年开始销毁第1类化学武器,并应至迟于本公约生效后10年完成销毁。”并就销毁的最后期限的延长规定:“……延长期均应是合乎必要的最短期限,而且一缔约国完成销毁所有化学武器的最后期限无论如何不得延长至本公约生效后15年以上。”
《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2012年4月29日《公约》生效即满15年。也就是说,按照《公约》规定,宣布拥有化学武器的缔约国应该在今年4月29日前销毁全部化学武器。由此,缔约国为实现《公约》的宗旨和目标而特设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将翻开履行《公约》新的历史篇章。
《公约》生效十五年来OPCW的主要成就
1.入约状况
自《公约》生效以来的15年时间里,已经有188个国家加入《公约》,成为OPCW成员国。另有2个国家(以色列和缅甸)已签署《公约》,即已表示在政治上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承诺不损害《公约》的目标。现在全世界仅有6个国家(南苏丹、埃及、安哥拉、朝鲜、索马里和叙利亚)仍未采取任何有关《公约》的行动,其中南苏丹共和国是2011年7月9日从苏丹共和国新独立出来的国家。
OPCW是有史以来成长最为迅速的国际裁军组织。联合国呼吁所有国家都加入《公约》,从而消除化学武器对国际安全构成的威胁。目前OPCW成员国在人口和土地面积上已占全世界约98%,所覆盖化学工业在世界范围也占98%。
2.化学非军事化和核查
(1)化学武器宣布与销毁
到目前为止,有6个缔约国(阿尔巴尼亚、印度、韩国、利比亚、俄罗斯和美国)宣布拥有化学武器,它们共须销毁71195吨化学毒剂及867万件化学弹药和容器等(详见表1)。
表1 缔约国化学武器宣布与销毁情况 吨
宣布的化学毒剂量 | 销毁的化学 毒剂量 | 销毁量占比/% | 日期 | |
缔约国 | ||||
阿尔巴尼亚 | 16 | 16 | 100 | 2007-7-11 |
韩国 | 601 | 601 | 100 | 2008-7-10 |
印度 | 1044 | 1044 | 100 | 2009-3-10 |
利比亚 | 25 | 13.476 | 53.87 | 2012-1-31 |
俄罗斯 | 39975 | 24043 | 60 | 2012-1-31 |
美国 | 27772 | 24924 | 90 | 2012-1-31 |
截至2012年1月底,各拥有缔约国销毁的第1类化学武器合计数量达到50649吨,销毁数量占所宣布的这一类化学武器总量的73%;已销毁的第2类化学武器合计数量为920吨,占宣布总量的52%。其中阿尔巴尼亚、印度和韩国已完成销毁。
OPCW 2007年7月11日确认,阿尔巴尼亚已全部销毁其化学武器储存,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公约》框架内完成化学武器销毁的国家,其销毁活动得到了希腊、意大利、瑞士和美国等国的援助。2008年7月10日、2009年3月26日,韩国、印度分别完成了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宣布库存的义务,成为第二个和第三个完成化学武器销毁的缔约国。
另外,美国已完成销毁24924吨化学武器,占其应销毁量约90%。俄罗斯已销毁总计24043吨化学战剂,占其宣布的化学武器存量的60%。利比亚已销毁了13476吨第1类化学武器,占宣布库存53.87%,并销毁了55.71吨第2类化学武器,占宣布量39.64%。此前利比亚已全部销毁它的第3类化学武器。利比亚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2月提交了有待销毁追加项目的宣布。
伊拉克于2009年2月12日加入《公约》,随后提交了初始宣布。伊拉克现在有数量不详的萨达姆时代留下的化学武器弹药和材料,被前联合国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特别委员会封存在地库。但其储存状况十分不好,对统计、回收乃至最终销毁都具有极大危险。由于一些特殊的因素,伊拉克无法按照《公约》第三条第1款(a)(2)所作的规定宣布。这些化学武器的属性和销毁仍存在诸多问题。
(2)化学武器核查
《公约》规定OPCW对化学武器销毁过程进行核查,以确定销毁过程的不可逆转。与此同时,要求缔约国在销毁化学武器的时候优先重视人民的安全及环境保护。
从《公约》1997年4月29日生效至2011年11月30日,OPCW进行了2540次化学武器方面的现场视察。在宣布的总共230处与化学武器有关的地点中,195处已接受过视察(详见表2)。
表2 与化学武器相关设施的核查(截至2011年11月30日)
项目 | 作设施宣布的缔约国/个 | 宣布的现场或设施/处 | 已进行视察/次 | 已视察现场/处 |
化学武器生产设施 | 13 | 70 | 438 | 1900-3-7 |
化学武器销毁设施 | 6 | 38 | 1479 | 1900-2-6 |
化学武器储存设施 | 7 | 38 | 451 | 1900-2-5 |
遗留化学武器 | 4 | 35 | 67 | 1900-1-25 |
老化学武器 | 15 | 49 | 105 | 1900-1-30 |
总计 | - | 230 | 2540 | 1900-7-13 |
宣布了的化学武器已百分之百作了清点和核实。13个缔约国(波黑、中国、法国、印度、伊朗、日本、利比亚、俄罗斯、塞尔维亚、英国、美国、韩国和伊拉克)宣布的70处化学武器生产设施已百分之百地停止了活动,全部被置于严格的核查制度之下,其中43处已经销毁,21处已改装用于和平目的。
OPCW技术秘书处共收到了缔约国180项初始宣布。
3.工业核查和不扩散
世界化学工业生产着人们赖以生存的各种化学产品,有些常用化学品可以直接用作化学武器,或作为生产化学武器的前体。工业核查和国家防扩散行为就是为了消除或降低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从1997年4月29日《公约》生效到2011年11月30日,OPCW在81个缔约国进行了2140次工业设施现场视察。在宣布的总共5363处工业设施中,1103处已接受过视察。全世界有4913处工业设施有义务接受视察。工业宣布与核查情况见表3。
表3 工业宣布与核查(截至2011年11月30日)
项目 | 作设施宣布的缔约国/个 | 宣布的现场或设施/处 | 已进行视察/次 | 已视察现场/处 |
附表1 | 22 | 27 | 226 | 36 |
附表2 | 38 | 469 | 570 | 1900-9-10 |
附表3 | 35 | 456 | 336 | 1900-8-21 |
OCPF | 80 | 4411 | 1008 | 1901-8-1 |
总计 | 5363 | 2140 | 1903-1-7 |
部分缔约国化学武器未能按期全部销毁
OPCW 十五年来在化学军控领域取得了值得称道的成就,然而却未能完成在全球销毁化学武器这一最主要目标。目前已肯定不能在2012年4月29日前按期销毁其拥有的化学武器的缔约国有美国、俄罗斯和利比亚。俄罗斯预期在2015年完成销毁,而美国预期在2021年才能完成全部销毁。利比亚前卡扎菲政权宣布拥有的25吨芥子气,在卡扎菲政权倒台之前已在销毁之中,卡扎菲政权倒台之后又有新的化学武器储存被发现。
2011年11月28~12月2日第16届缔约国大会上投票通过了一项关于化学武器最后销毁期限的决议。决议包含以下内容:①在2012年4月29日化学武器销毁最后延长期限届满后立即举行执行理事会第六十八届会议;②总干事向执行理事会第六十八届会议报告最后延长期限是否得到充分遵守,有待提交的报告内容要包括关于每个有关拥有国已完全销毁的和尚有待销毁的化学武器数量的信息;③如果总干事报告最后延长期限没有得到充分遵守,OPCW和有关拥有国要执行的措施;④总干事向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七届会议报告化学武器未能按期销毁之事。
科咨委为OPCW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科学咨询委员会于2011年11月下旬召开了第17届会议,有三个议题值得关注。
1.取样和分析临时工作组第六次会议报告
★近十年发展起来的解吸电喷离子化质谱技术在《公约》相关分析中的作用受到取样和分析临时工作组的特别关注。认为解吸电喷离子化质谱技术是一种直接快速样品分析的强大技术,简化了费时的样品制备过程;建议跟踪便携式DESI-MS设备的研究进展。
★报告建议OPCW实验室着手水样和快速GC的研究,指定实验室及其他感兴趣的实验室协助评估新的水样制备程序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通过了石房蛤毒素鉴定临时标准与方法,建议石房蛤毒素LC分析法仅在适当保留特性柱的条件下采用。
★提出蓖麻毒素分析建议,还须在实际蓖麻分析演练中改进,相关标准也需通过实验室间的演练来修改和完善。
★认为世界反毒品组织(WADA)和欧盟(EU)指南的痕量分析标准基本可用于指称使用调查,建议该标准适用于2012年2月举行的第二次OPCW生物样品分析演练。并建议在经过更多实验数据积累和评估后,制定特别适用OPCW的标准。
2.化学与生物学融合临时工作组第一次会议报告
报告建议:随着科技的进步,化学和生物学的融合将进一步发展,化武履约须密切跟踪其发展;建立系统持续研究化学和生物学融合的机制;当今用化学合成法生产毒素、生物调节剂和肽的能力已经存在,且存在局限性,这些领域有必要进一步研究;对用合成生物学或生物医学方法生产毒素、生物调节剂和肽进行详尽的可行性分析;对用生物中介技术生产化学品的生物技术工业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持续跟踪生物中介生产的商业化趋势。
3.附表1化学品的自产自用问题
就附表1化学品自产自用问题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解决:缔约国工业界是否充分理解2005年第十届缔约国大会通过的“关于附表1化学品‘自产自用’的理解”的决定(C-10/DC12);缔约国立法是否包含了大会决定(C-10/DC12)的含义;有无其他设施以氮芥气(HN-2)为中介生产酚哌丙酮或其他化学品;有无类似的以附表1化学品为中间体进行生产的情况。
秘书处的报告称,“目前尚无类似的案例引起宣布处的关注。”这表明2011年8月第二轮中美履行《公约》磋商中,美方提到的江苏太仓制药厂氮芥气泄漏事件,经我方解释后并未发展为OPCW附表1化学品自产自用案例。
《公约》生效十五年后OPCW何去何从
尽管缔约国宣布的化学武器未能按《公约》规定的时限完成销毁,未加入《公约》的国家中还可能拥有化学武器,但销毁缔约国现有库存化学武器已指日可待。OPCW总干事估计,五年内缔约国库存化学武器将销毁99%。OPCW视察员队伍已开始大幅度削减。一旦缔约国宣布拥有的化学武器全部销毁,OPCW将何去何从?为此,2010年秋总干事设立了一个由独立专家组成的“未来优先事项咨询小组”(未来咨询组),评估OPCW将面临的环境,并已于2011年6月提交了研究报告。报告对当前相关化学武器的基本形势评估是:
首先,自《公约》实施以来,导致大规模伤亡的“传统”化学战的威胁已显著减少,但是某些其他形式的化学武器因具有制造恐怖的能力、或可能引起骚乱和制造社会或经济动荡而受到关注。另一方面,执法、反恐、反叛乱和低强度战争之间的区别将变得模糊,而且,在无法轻易隔离或区分平民和战斗人员的作战环境中,像失能剂这样类型的化学武器似乎可提供战术性解决方法。
其次,某些尚未加入《公约》的国家随时诉诸化学战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第三,化学技术的扩散与进步对社会都是必要和有益的,但由于这些技术具有双重用途的性质,意味着在化工行业和贸易的监管方面,将有越来越多的缔约国需要实行特定的履约措施。另外还存在着因技术、材料和设备被滥用,从而使有毒化学品被用于敌对目的的风险。
第四,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履行《公约》提出了新的挑战。化学与生物学的融合就是其中一例,其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二者今后分与合的关系。
今年2月20~23日OPCW在瑞士施皮茨与国际化联联合举办了以“与化学武器公约相关的科技发展趋势”为主题的国际科技研讨会。未来咨询组的报告和总干事在施皮茨会议上的讲话,虽然仍强调销毁化学武器是OPCW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但着眼点都放在了OPCW几年后甚至十几年后的生存上,认为OPCW必须转型,才能得以在国际军控领域继续发展。未来咨询组关于OPCW未来优先事项的建议和总干事在施皮茨会议的发言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要让《公约》的准则得到普遍认同;②促进各缔约国有效履约;③应对当今变化了的化学武器威胁;④注重科学技术发展对履约的冲击;⑤加强和平利用化学领域的国际合作。
(中国监控化学品协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