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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化工利用部分被限
2012年42期 发行日期:2012-11-06
天然气化工利用部分被限
  本刊讯  10月31日,发改委网站发布最新修订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并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政策适用范围有所扩大,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均列入政策所指的天然气范围。
  新《政策》提出加快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并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此外,鼓励天然气用气量季节差异较大的地区,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
  新《政策》对天然气用户类别划分也更细。其中除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公共服务设施外,天然气汽车、燃气空调等都列入优先供应类用户。新《政策》还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在规划、用地、融资、收费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天然气利用项目有关技术和装备自主化,鼓励和支持汽车、船舶天然气加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但耗费大量天然气的天然气化工项目和部分发电项目则仍被定为禁止类。
  在天然气化工中,被列入限制类的有:已建的合成氨厂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扩建项目、合成氨厂煤改气项目;以甲烷为原料,一次产品包括乙炔、氯甲烷等小宗碳一化工项目;新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项目。被列入禁止类的有:新建或扩建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及甲醇生产下游产品装置;以天然气代煤制甲醇项目。(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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