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多晶硅
展开“双反”调查
本刊讯 11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公告称,商务部将对本案以及今年7月20日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涉及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本次调查自2012年11月1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3年11月1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4年5月1日。初步计算,商务部的两次调查涉及进口总值约21亿美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