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本刊讯 国务院办公厅1月23日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中提出,要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吨。2015年一次能源供应能力达到43亿吨标准煤,其中国内生产能力36.6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控制在61%以内。
《规划》对能源行业各方面的改革提出规划,包括推进石油天然气领域改革;加强油气矿业权监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页岩气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页岩气勘探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炼油加工产业市场准入制度,研究推动原油、成品油进口管理改革,形成有效竞争格局;加强油气管网监管,稳步推动天然气管网独立运营和公平开放,保障各种气源无歧视接入和统一输送;明确政府与企业油气储备应急义务和责任等。
《规划》通知还鼓励能源投资多元化;进一步放宽能源投融资准入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能源领域,鼓励境外资本依照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参与能源领域投资,推进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以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矿种区块招标为突破口,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资本进入,推动形成竞争性开发机制;规范流通市场秩序,稳步推进石油分销市场开放。(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