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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聚首:如何保障全球化学品的安全?
2013年28期 发行日期:2013-07-19
作者:zhoukan2012

 

芬兰聚首:如何保障全球化学品的安全?
——2013年HCF 化学品论坛热点直击
□ 特约记者 魏学刚
  赫尔辛基化学品论坛(HCF)是一年一度重要的行业盛会,在欧洲、美洲、亚太等地区有着广泛的影响,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政府人士及行业精英代表。2013年6月18~19日,第5届HCF化学品论坛在芬兰首府赫尔辛基隆重召开,全球50多个国家的相关政府官员、企业领导者及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来自各国的化学品领域顶级专家,围绕全球化学品安全、法规和发展方向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作为国内惟一被邀请的媒体,《中国化工信息》(周刊)特约记者魏学刚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新鲜呈现会议的五大热点议题……
 
有效国际化学品的管理策略——2020年目标
  ECHA执行理事Geert Dancet在开幕式上指出,此次HCF会议的重点之一就是汇聚全世界化学化工领域的专家,讨论提出一个有效的化学品管理策略,以达到2020年的目标——在有效的法规规范管理下,使化学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对自然及人类的危害降至最低。该议题也在《约堡实施计划》里提及。此次会议从法规、管理和实践等角度,讨论了如何制定法规和管理体系,需要考虑的问题,需要哪些机构配合以及如何实施等,以最终对化学品实现有效管理。
  针对此议题,加拿大环境局的Jake Sanderson强调了国际化学品管理方针SAICM,并表示SAICM将是达到2020国际化学品管理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来自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Kaj Madsen先生系统地说明了SAICM的发展及其20个方针建立后的执行情况和当前需要努力的方向。
  来自美国CIEL的 Baskut Tuncak先生分析了国际化学品的形势,他认为,当前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在不断增加,而消费者对危险化学品的担忧也在增加。面临的挑战为政策执行、产能大小及建设、信息掌握量差距等问题,这需要不断了解全球不同国家、不同区域的政策框架,从区域体系和全球体系两方面制定多种贸易及法规协议,尽快完善化学品法规。
  欧洲委员会环境部负责人Bjorn Hansen先生表示,欧盟作为化学品管理领先的区域, REACH和CLP法规起到了领导作用,并逐个分析了OECD IOMC ICCA GPS(Global products system)在全球范围内所起到的作用。ICCA全球战略负责人Martin Kayser博士具体介绍了ICCA GPS到目前为止的执行情况,并强调GPS作为降低化学品风险及潜在风险的作用和必要性。
  从专家的发言及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会专家和代表在对2020年目标努力达成一致,并认为目前迫切需要的是解决问题能力的持续提高和可发展的变化弹性。
 
化学品暴露的有效管理
  该议题是化学品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实施起来越来越复杂。一个系统法规的制定需要结合化学品法规以及从供应商到生产商乃至零售商的逐级分段管理。来自瑞典化学品管理局的负责人Nina Cromnier,首先对商品中的化学品在其整个化学周期内的安全控制提出质疑:法规监管应该到何种程度?农药和化学物质等是否应处在高级别的监管水平下?而成品商品应在低级别的监管水平?欧洲化工委员会(European Chemical Industry Council,CEFIC)的Erwin Annys博士认为,原油、天然气、生物和矿石是处在供应链的最前端,而我们市场上所见到的各种产品,是经过多次加工而成的,处于供应链的后端。SDS(The safety data sheet)作为其中的信息交换载体应发挥重大作用,它应该包含防止使用者健康受到危害的方法、避免造成环境危害的方法和加工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帮助雇主评估使用此化学品可能产生的健康危害。此外,目前SDS对于更高级的危害信息要求还是不够的。
  欧洲消费者联盟(BEUC)的高级政策负责人Sylvia Maurer表示,担忧化学品的“鸡尾酒”效应——人和野生动物通常都是同时接触到多种化学品的混合物(包括农药),它们之间会产生所谓的“鸡尾酒”混合效应。他认为欧洲现有的法规框架不足以应付这些情况,现有法规和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也相对不足。证据来源于,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报警系统(RAPEX)2012年的报告中显示,2278种危险商品中有18%是因为化学物质的危害而被报警的。同时,Maurer在内分泌干扰剂和纳米物质以及如何约束批发商方面提出了若干条设立政策法规的建议。
  来自斯德哥尔摩大学的生态毒理学教授Christina Rudén谈到,REACH法规对消费品监管存在局限性,同时进口商品实际上没有受到太多REACH法规的约束等。他提出,进口商品要符合REACH法规的监管要求,以及进一步细化各领域的消费品法规的问题。
 
纳米材料的法规管理和发展方向
  纳米材料的首次安全性讨论是从2005年OECD开始的,内容包括其对健康、环境的益处,以及实验评估管理方法,当时讨论认为化学品风险评估的方法也适用于纳米材料,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不同对待。一直以来,人们都在讨论关于纳米物质的问题,在SAICM中也有关于纳米材料作为新兴材料的论述和解决方案。OECD一直在对其进行规范化,世界各国在各领域对纳米材料有不同程度的研究,各国也在用自愿和强制法规的方式对待纳米材料。由于纳米材料目前透明性还不是很强,很多人也许不了解当今纳米材料的研发及使用情况。在这种形势下,纳米材料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局限。
  关于纳米材料,欧盟的管理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但也不够发达。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①没有完整齐全的信息系统;②REACH法规适用于纳米材料的内容有限;③目前修改部分法规的计划并不能解决现存的问题;④专项的法规很少。目前,OECD WPNN人造纳米材料工作组(OECD附属机构)虽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还没有达到环境和人身健康的要求,因此专项机构颁发新的法规约束是必要的。根据OECD 2013年6月12日的建议,OECD实验导则应适当的予以修改以适合纳米材料。法规的发展和修改方向为:纳米材料应该纳入化学品统一法规之中。总的来说,化学品法规和纳米法规的统一性是发展的趋势。来自欧盟委员会企业工业总署的Otto Linher介绍,对于REACH附则的修改,收录相关纳米材料的信息是最快速也是最有效的管理纳米材料的手段。同时他说明,对于这个REACH附则修改的提案,将在2013年底前结束。
 
关于关注物质清单的不同作用
  对名录的管理在化学品法规管理中是必要的,也是需要长期建设的。不同种类清单的建立有助于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能够让每一级的上下游一目了然地掌握其中的信息,以便于信息分享和避免信息传递不畅产生的误解,从而加强风险评估的管理。
  加拿大发言人提出了“名录比较”的概念——即把高关注度物质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化学品、危险品、有毒品名录进行对比,查找重复物质,从而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此物质的各方面信息,并对国家的政策规定和生产该物质的企业发展方向起引导作用。
  讨论中还提到了多种不同功能名录的必要性,特别提到了欧盟的滚动行动计划CoRAP(Community Rolling Action Plan),欧盟国家对列入该清单的物质进行了评估。该草案于2011年10月22日提交给成员国和成员国委员会,于2012、2013年和2014年分批接受成员国的检查和评估。这类名录的目的在于,使人们能够关注比较多的物质信息和潜在的风险以及尽可能多的暴露,从而来判定该物质的范畴,是否有必要列入高关注物质名录(SVHC)等等。同时会议也提到了中国的法规管理以及中国化学品、危险品注册方法及其中相关化学品名录的法规作用。中国环保部的重点监管化学品名录的制定,被认为是中国良好执行“十二五”规划中减低和废除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登记办法的一项重要手段。会议认同,在全球范围内,需要加强沟通,结合各种国情和政策,对高关注的化学品制定更多功能名录。名录是作为优化解决问题、降低化学品对人和环境的危害、避免信息传播不畅的可靠方法,也是为化学品达到某种要求的法规手段之一。
 
化学品的组合效应
  对于在不同的暴露场景内化学品的组合效应是民众应该知情和关注的,此次HCF也将其纳入了讨论。哥德堡大学的Thomas Backhaus教授指出,目前新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越来越多,相对化合物,混合物的组分更复杂,不同混合物之间很容易发生协同作用,而这种作用可能会是有害的。据太阳报报道,女人的脸部平均一天会接触到515种化学物质,需要通过监测更进一步了解这些作用的发生规律,其中科学化的工作和法规制定需要在这方面进行完善。丹麦环境保护局的高级顾问Rikke Donchil Holmberg认为,对于单一物质来说,要从专项的风险评估过度到此物质所能产生的鸡尾酒效应(与所处环境中的其他物质结合产生共同作用)的全面风险评估,并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积累而完善。关于这个组合效应的讨论的结论可以看出,没有捷径可走,组合效应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今环境和人的健康。对单一物质的更加了解,以及协同作用发生的规律和总结,和对暴露中自然界物质的复杂性的更加全面的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信息量需要足以涉及到不同的暴露场景,并以此全面的认识,制定相关的法规和管理政策。
 
侧记
  HCF是一年一度的独立的开放式论坛,涉及人群包括全球各机构化学品管理者、各国政策法规制定者、行业内领先企业、非政府组织、学术界以及媒体。讨论内容为全球化学品相关法规政策及化学安全控制。HCF一直着眼于化学品安全,化学品可能产生的后果及如何防止、替代,全球化学品的形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法规政策方面的讨论。本届HCF特别提出讨论了纳米材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纳米领域的法规制订,从而影响有关纳米材料企业的生产、检验和政策应对。此外,论坛对中国的化学品法规有一个概括性的阐明。鉴于中国和欧盟贸易的增加,我们认为,中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该加快发展速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替代,加大力度并完善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控制或废除。在借鉴国外法规监管的基础上,加速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正确发展布局规划的进程。随着中国与欧盟化学品管理差距的缩小,所带来的益处将在贸易和监管各方面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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