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
煤制天然气迎来政策利好
本刊讯(李海娜) 9月11日,国务院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新方案,部署能源结构调整、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的新任务。从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透露信息看,国家能源供需格局将出现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东部省份将被严控煤炭消费,燃煤电厂布局将向西部转移;天然气战略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处于示范阶段的煤制天然气产业将规模化发展。
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矛头首先指向煤炭。按国务院计划,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这一数字在2012年为66.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12年的9.1%提高到13%。天然气将是煤炭重要替代者。国务院要求,2017年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国家将专门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值得注意的是,为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天然气发电项目受到限制。国务院文件称:“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允许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