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征求意见稿)》解析
□ 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孙梅博
2013年9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13年10月31日。
该名录对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有了更准确的描述,从以前依据危险货物的原则来定义危险化学品,到目前基于GHS标准重新定义危险化学品。
据国内知名的化学品申报代理商北京正智远东化工信息 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分析,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对物质按GHS分类积木块的方式进行筛选,但具有 GHS危害分类的危险化学品不会都被列入目录中,新版名录中共含有2935种化学品和1类"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及其他制品[闭杯闪点≤60℃]",共2936个条目。原《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包含3834种化学品。
此外,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对剧毒化学品的定义也有明确的解释,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即为:急性毒性类别1;对于混合物的含量范围,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农药用途的危险化学品,其监管的特殊性,也给出了特别的指导,即对于品名后标记“*”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可不执行其他相关许可制度。
新版《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出台,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行政许可证件时,充当法律技术支持文件,使中国在GHS法规实施上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