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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2013年50期 发行日期:2013-12-27
作者:zhoukan2012

中国公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本刊讯  12月16日,财政部公布《2014年关税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对767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与化工相关的包括硫磺(1%),石脑油(0),燃料油(1%),纯度高于99.9999999%多晶硅(1%),硫酸(1%),稀土化合物(0),丙烯(1%),氯乙烯(1%),丙酸(3%),丙烯腈(3%),氯化钾(1%),硫酸钾(1%)油酸(8%),工业用脂肪醇(9%),聚乙烯、聚丙烯(3%),聚碳酸酯(3%),天然橡胶(20%或者720元/吨,两者从低)。
  该方案明确2014年将对煤炭进口执行0暂定税率。当前中国煤炭市场甚为萧条,面对进口煤的冲击,将使得国内煤市场更加寒意十足。
  方案还对346项出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磷酸的出口暂定关税为300元/吨,氢氟酸(10%),稀土金属及化合物(25%),苯(0),硫酸钾、氯化钾(600元/吨)。
  对尿素、复合肥、磷铵(DAP and MAP)三种化肥的出口实行配额管理,在配额内,税率执行1%。对配额外的尿素、磷铵出口仍以化肥施用的淡、旺季划分,其中,尿素淡季为每年的7~10月,征收标准为40元/吨;1~6月、11~12月为旺季,征收标准为每吨15%的暂定税率再加40元。磷酸铵的淡季则为5月16日~10月15日,征收标准为50元/吨;1月1日~5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为旺季,征收标准为每吨15%的暂定税率再加50元。氮磷二元素化肥情况与磷铵相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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