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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年年底前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2014年11期 发行日期:2014-03-28
作者:zhoukan2012

 

我国明年年底前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3月21日宣布,我国计划2015年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此举将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支出大体稳定,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保障清洁能源供给。
  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居民用气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档具体气量和气价由各地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发改委称,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用气实行低价政策,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部分高收入家庭享受暗补远远超过中低收入家庭,加大了冬季用气高峰的压力。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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