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公众监督 合力治污 严格危化品管理
2014年18期 发行日期:2014-05-16
作者:zhoukan2012

 

公众监督 合力治污 严格危化品管理
□ 记者 李海娜
 
南京放射源丢失事件引关注
  据媒体报道,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浦六北路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一枚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
  5月10日,南京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南京环保”发布消息称,经过四轮数批专业人员进入现场锁定区域操作,最终将丢失的放射源找出,并成功放入铅罐回收。
  看到消息后,郑州市民何先生心都提了起来,他是一名医务工作者,知道接触放射源的可怕后果。铱是一种稀有化学元素,而铱-192是铱的一种同位素,为人工合成,由铱-191经过中子辐射后形成。人直接触摸铱将会受到辐射伤害,出现皮肤灼伤、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会出现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绝对值下降等症状。而长时间直接接触,有截肢甚至致命的风险。“虽然南京很快将放射源找回,但我非常想知道我们的身边会不会有这样的隐患。”何先生说。
  郑州何先生所担心,正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关注的、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生存环境是否安全的重大问题。
 
放射化学应用领域广泛
  我们关注到后续报道说,4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捡到放射源的王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但丢失地是否受到污染,是否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潜在威胁?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陆继根表示,经检测表明,天津公司放射源在南京丢失地的空气和水土环境不会受到污染。
  看到这条报道,我们高高提起的心稍稍有些平复,但是考虑到周围存在的已知、未知的各种安全隐患,不免有些惶惶然。
  提起原子能、核、放射性这些词语,我们首先想到的是污染、爆炸、辐射,然而核化学和放射性化学的研究目的是造福人类,其科研成果也广泛应用于社会很多领域。
  20世纪60年代以来,放射化学主要围绕核能的开发、生产、应用以及随之而来的环境等问题,开展基础性、开发性和应用性的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放射化学获得了巨大的发展。1964年10月原子弹和1967年6月氢弹的试爆成功,反映了中国核科学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近代放射化学主要研究天然放射性元素和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化学性质和核性质,其提取及制备、纯化的化学过程和工艺,重点是核燃料铀、钚、钍,超铀元素及裂片元素;研究原子核的性质、结构、核反应和核衰变的规律,以及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研究放射性物质的分离、分析以及核技术在分析化学中的应用;研究放射性核素及其标记化合物和辐射源的制备,及其在工业、农业、科学研究、医学等领域中的应用。重点是用反应堆和加速器生产各种高比活度或无载体的放射性核素和辐射源。
  在放射性应用研究不断取得进展的同时,其辐射污染及严重后果也越来越为人们所了解并重视。放射性污染的来源有:原子能工业排放的放射性废物,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以及医疗、科研排出的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放射性污染对人类危害极大,因此在其生产、研究、使用、保管、运输等各个环节均需严格管理,国家已经就此立法,2003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此次事件中丢失的即是用作工业探伤作业的放射源。由此我们想到的是,在社会高度重视、国家立法严格管理的情况下,高辐射性的放射源如此轻易丢失,在众多涉及到“安全”的领域,是否也存在令人不安的隐患?
 
危化品管理再升级
  放射源属于危险化学品,危化品因其生产、使用、运输环节中的管理漏洞,已经成为社会高度恐惧的对象。公众应该还没有忘记去年年底发生的“夺命快递”事件,2013年11月29日,家住山东东营广饶县大王镇的居民刘兴亮在收到网购的一双鞋子几小时后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因抢救无效死亡。据医院诊断显示,死因为有毒的化学液体氟乙酸甲酯中毒。据了解,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投递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在此事件中,介质是快递,始作俑者是氟乙酸甲酯,受害者是无辜的快递接收人,然而真正的罪魁祸首,正是违反危险化学品使用、运输规定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严格危化品管理已成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
  而政府一直在健全危化品管理法制体系。2011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即591号令),修订条例首次将中国GHS标准写入《条例》,即要求化学品企业依据中国GHS标准制作及更新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这也正式宣告中国GHS的实施进入法规层面。
  2013年,我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办法》首次要求企业就“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填报并提交“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释放与转移数据”,意味着我国对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环境风险登记并进行信息公开提上了日程。
  就在今年4月份,环保部刚刚印发了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并据此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据称这是我国在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上的一大突破。《重点目录》目前共涉及84种危化品。它们均符合下列3种条件之一: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生产使用量大或者用途广泛,且同时具有高的环境危害性和(或)健康危害性;属于需要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包括《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管制的化学品等。环保部称,今后还将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需要,组织专家,根据《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适时进行调整并公布。
  毋须回避,我国化学工业产值在“十一五”期间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化工生产总值第一大国。对数以万计的“现有化学品”进行登记注册、确定其环境及健康危害、评估其风险,是我国在化学品环境管理上面临的严峻挑战。近年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企业违规排污、丢弃化学污染物事件频发。在中国实施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这要求企业就其生产和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进行登记报告,以便政府摸清这些污染物的产量、毒性、排放和释放情况,并最终将这些有力的信息转化成为公众监督、合力治污的武器。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