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出炉
本刊讯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和环保部近日联合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治理重点污染源、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保障清洁能源供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
《方案》提出的近期目标是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达到 7%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中期目标为到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9%以上,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全国范围内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山东省接受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方案》提出要强化规划政策引导,抓紧制定并发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办法》、《关于稳步推进煤制天然气产业化示范的指导意见》、《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加快电网建设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生物质能供热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
三部门提出,要确保按期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火电、石化企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环保部的部署,新受理的火电环评项目从去年3月1日起已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