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污染第三方治理治污新机制
本刊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根据《意见》,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意见》提出,在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对园区企业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开展环境诊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等。《意见》还要求,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同时,《意见》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积极探索以市场化的基金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明确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工业治污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仅5%左右,与市政污水社会化运营比例50%相比,还有很大增长空间。《意见》出台后,将为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尤其是在石油和化工领域。据了解,按现有的“谁污染谁治理”模式,石化行业治污面临瓶颈。因为石化行业“三废”处理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一般企业无法胜任,企业不得不进行技术攻关、购置装备等。这种模式在日益复杂的环境问题面前显得乏力。如果由专业的第三方公司集中处理,就可省去排污企业的后顾之忧。因此石化行业是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重点推广的行业。
《意见》在企业最为关心的污染治理模式、投资运营机制、激励措施等方面均给出了十分利好的政策,这将极大地激发排污企业和环保公司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第三方治污解了难题、添了动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