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发布
本刊讯 发改委、商务部日前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是我国1995年颁布《目录》以来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限制类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79条减少到38条。专家认为,此次目录修订将推动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同时促使我国适应角色转变,以积极主动的开放推进国际投资合作。
2015年版《目录》基本放开了一般制造业,取消了钢铁、乙烯、炼油、造纸、煤化工设备、汽车电子集成系统等的股比要求,有色金属冶炼、小型工程机械、普通轴承、感光材料、氯霉素等不再列入限制类。此次目录修订中,鼓励类修改了76个条目,主要是调整指标和优化结构,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进一步提高外资质量。
我国吸引外资已经由以往以制造业为主的格局转变成以服务业为主,服务业吸收外资的规模在不断扩大。据2015年版《目录》,在服务业领域,主要是取消或放宽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支线铁路、地铁、轻轨、海上运输等股比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铁路货物运输等不再列入限制类,并将建筑设计等列入鼓励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