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将标定
本刊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深加工示范工程标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组织专家对现有示范项目的各项消耗、排放指标等进行标定,判断其是否达到了设计值和准入值,以总结运行经验,查找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操作和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和建议。 其中,该《办法》所指的示范工程是由国家核准的,以新型煤化工技术和装备为手段,以煤为原料生产多种清洁燃料及联产热能、电力等产品的煤炭深加工项目。
2014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已经配合国家能源局对神华百万吨级煤直接制油、伊泰和潞安的16万吨/年煤间接制油等项目进行了标定。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下一步将对煤制天然气等项目进行标定。据悉,将开展标定的示范工程需投产运行一年以上,且至少连续稳定运行30天以上,标定期间装置需保持稳定运行状态,负荷至少达到设计能力的80%以上。 石化联合会作为国家能源局的委托单位将负责示范工程标定工作的技术指导、机构专家和方案审核和出具标定报告以及归档等工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