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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消费税实施 水性木器涂料如何迎接发展良机?
2015年20期 发行日期:2015-05-29
作者:zhoukan2012

涂料消费税实施 水性木器涂料如何迎接发展良机?
□ 天 马
  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装VOC含量在420g/L以上的涂料征收消费税,税率为4%。通知出台后,引发了业内外的普遍关注,热论和唏嘘声响成一片。这对渐行渐难的涂料行业来说,可谓是“喜忧参半”:一方面,消费税肯定会成为涂料行业向环保化转型的动力;另一方面,消费税或将沦为企业涨价的借口,也将给规范经营、依法纳税的大中型企业增加负担,而对那些本来不交税或长期偷税漏税的中小型涂料企业来说,则可能只是废纸一张,反而增加了他们以低价产品与品牌产品争夺市场的资本,成为亲者痛仇者快的催化剂。
  但不管如何,涂料消费税的出台,对十多年来步履艰难、发展迟缓的中国水性木器涂料行业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发展契机。行业究竟应该如何迎接这一发展良机呢?

一、理性涨价,乘机洗牌
    消费税如果全面征收,涂料行业必将掀起新一轮洗牌,对众多以硝基涂料、聚氨酯涂料、调和涂料等为主要产品的企业带来较大冲击。溶剂型涂料与水性涂料将此消彼长,水性涂料份额进一步增长将成为现实。消费税出台后,涨价将成为涂料厂商应对消费税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事实上,从国家公布征收涂料消费税开始,就有不少涂料厂商第一时间向经销商和下游客户发出了通知,明确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产品进行价格调整。
    涨价无可厚非,但是否一定要涨,涨多少为宜,则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谨慎为之。涨价对家庭装修用户来说,影响或许并不明显;但对家具厂和装饰公司来说,则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本身对价格就非常敏感,出于成本控制、施工便利等方面的考虑,大多不愿意使用水性木器涂料,如果水性木器涂料企业以为涂料消费税是天赐良机,趁机贸然提价,就可能失去顺势夺取溶剂型涂料份额的机会,让一些本来可以因此改用水性木器涂料的企业继续使用溶剂型涂料。
    如果不涨价或理性涨价,家具厂和装饰公司出于感激,可能会迅速把原来一部分用溶剂型产品的份额转移到水性涂料产品上,从而加速行业“水代油”的进程。因此,对于发展水性木器涂料的众多涂料企业来说,应充分利用好这次征收消费税的机会,通过理性涨价来趁势发展,不失为一个大好机会。

二、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对涂料增收消费税如果全面实施,意味着涂料企业的成本将增加,整个行业5%~10%的平均利润肯定就难以保证,行业的持续发展将遇到很大的障碍。既然不能提价,或提价的幅度有限,要保证企业原来的利润率不致大幅下滑,就要向管理要效益,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办公、后勤及销售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全方位降本增效,才是应对涂料消费税的不二法门。如果不便涨价,或无法通过涨价完全消化消费税带来的利润下滑,就应该通过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把每一个环节的成本都尽可能降到最低,以期内部消化一部分消费税带来的成本压力。

三、精兵减政,提高效率
    从内外资企业的人力成本来看,立邦2014年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约125亿元,仅有员工6500多人,人均产值192万元;阿克苏诺贝尔2014年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约145亿元,在中国员工7400人,人均产值200万元;威士伯旗下的华润涂料2014年销售额约23亿元,员工才1000多人,人均产值也是230万元。而众多本土企业,人均产值则明显偏低。拿本土某知名企业来说,去年32.5亿元的销售额,员工则超过3000人,人均产值才108万元,明显不如外资企业。消费税来临,在提价空间有限的情况下,精兵减政非常必要。

四、替代材料,提升性价比
    过去水性木器涂料之所以发展较慢,除了产品性能尚需突破外,产品价格相对于溶剂型涂料较高或优势不明显也是主要原因。如果能对生产水性木器涂料所需要的一些高价位、高占比的化工原料进行替代,选择一些更经济、更环保、性能优异的新型原料来生产涂料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性价比,就可以乘涂料消费税的东风赢得一定的发展机会。

五、产业转型,技术升级
    对涂料征收消费税,短期内的确会影响到涂料企业的成本和销量,但从长远来看,必将加快推进我国水性涂料产业的发展进程,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激励作用。可以说,应对涂料消费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
    通过技术进步,不仅能规避消费税带来的成本提升,还能抢占行业的技术制高点。不可否认,很多涂料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注意节能和环保,不重视技术创新,只能蜗居在产业链条的最低端。即便发展到现在,有很多企业在各地扩张建厂的时候,在设备和工艺上依然是沿袭前些年的老方法,没有多少现代化生产的意识,既不能节约人力降低生产成本,也不能很好地适应产业升级转型的需求。征收涂料消费税有利于提醒这些落后产能进行产业转型,把过去的溶剂型涂料更多地往水性涂料产能转移。同时加大水性木器涂料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水性木器涂料的硬度、施工性、干燥速度等性能;并尽可能降低水性木器涂料的综合成本,推动水性木器涂料技术的成熟,使之完全可以媲美溶剂型木器涂料;再加上水性木器涂料先天具备的环保优势,水性涂料全面取代溶剂型涂料只是时间问题。

六、强化服务,推动下游
    除了自身的转型升级,涂料厂商还需要帮助家具厂等下游客户进行涂装线的更新改造和转型升级,帮助他们尽可能地把原来的溶剂型涂料涂装线更换成水性涂料涂装线。涂料厂商不仅应根据已经积累的成熟经验,以及其他客户的现成经验,主动为家具厂引荐设备和技术,还要在安装、调试和试生产过程中给予他们尽可能多的技术指导。这样,在推动下游技术进步的同时,肯定也会提升自身水性木器涂料产品的销售。

七、严格自律,加强监督
   新政一旦全面实施,涉及涂料生产、委托加工和销售的厂商都将是涂料消费税的征收对象。据最新的讨论结果和已经开始征收消费税的地方政策来看,有的地方税务部门出于方便操作和执行的角度考虑,对所有销售的涂料产品,无论是否达到420g/L的征收标准,无论是溶剂型涂料还是水性涂料,均统一按4%征收消费税,再由企业自己举证自己多少销售额的产品是符合免税条件的,再进行对应退税。这就需要企业严格自律,须选择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予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对施工状态下涂料的VOC含量进行测定,并将真实的检测数据和报告在申报免税时提供给相关机构。
   在消费税政策落地时,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也非常必要。涂料对于大气的污染,主要体现在VOC等有害物质的排放上,这也是涂料消费税将涂装中VOC的含量作为征税与否衡量标准的主要原因。但政策的执行效果如何,难免让人心存担忧。一方面,水性涂料技术能否真正成熟?另一方面,“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g/L(含)”的免征条件是否太过宽松,如何量化和执行?这个数值如何来界定和衡量?这就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涂料产品在施工状态下VOC含量直接标注在包装桶上,对没有标注或标注不实的企业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必须严惩不贷。对使用超标VOC产品的企业也可征收消费税,只有健全监督机制,才有可能真正推动整个行业往环保方向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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