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药合成等四类项目将禁止新扩建
本刊讯 10月12日,《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草案将于2016年初提请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高绍林介绍,条例草案对水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禁止新建、扩建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制浆造纸、制革、染料、农药合成等四类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已建成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等生产项目,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