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可用进口原油地炼
升至10家
11月17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被国家发改委初步确认可使用进口原油220万吨,这是继京博石化之后,山东省第10家被确认可使用进口原油的地炼企业,全省进口原油使用总量增至4228万吨。据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介绍,目前山东省已递交材料但尚未获批的地炼企业还有4家。
根据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做出的审验报告,齐润化工去年原油加工量为176万吨,未来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加工能力220万吨。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定,齐润化工拟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80万吨1套、跨省淘汰兼并重组落后常减压装置80万吨、30万吨1套。据此,协会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220万吨。
据了解,今年5月,东明石化在省内率先获得750万吨的进口原油使用权,此后垦利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中化弘润、汇丰石化、天弘化学、京博石化、鲁清石化等8家山东地炼企业的使用进口原油额度相继公示。其中,东明石化、垦利石化、利津石化、亚通石化已从商务部获得原油非国营进口贸易资质,并开始从阿曼、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国进口原油。
目前已递交申请但暂未获批的地炼企业共有4家,而未来还将有一批地炼企业递交申请。(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