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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工业现“分水岭”
2016年1期 发行日期:2016-01-12
作者:zhoukan2012

  受国际油价、国内经济和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2015年国内炼油行业投资下降、利润大幅增长、结构发生变化、竞争加剧、转型升级加快,已成为炼油行业一个新的“分水岭”。公平有序竞争、结构和装置优化、高效绿色低碳、升级做强做大将成为未来我国炼油工业发展主旋律。

                   炼油投资下降,利润大幅增长
  国际油价自2014年7月开始深幅下跌,2015年11月WTI和布伦特价格分别为38.68美元/桶和44.31美元/桶,比2014年6月分别下跌63.34%和60.32%,分别为2004年6月和2009年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对炼油业有正反两方面影响,整体来看利大于弊。
  1. 炼油业投资下降
  因油气行业整体盈利全面下滑,行业不得不压缩投资、减缓项目建设。2015年1~10月我国原油加工和石油制品制造业投资6791.46亿元,同比下降14.2%;一些计划炼油项目缓建甚至停建。
  2. 石油需求带动供应增长
  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使终端用户成本下降,同时替代燃料和原料优势减弱。2015年上半年国内天然气汽车新车产量11.76万辆,同比下降9%。在经济增速和工业增加值增速下降的情况下,1~10月全国石油需求量为44904.3万吨,同比增长4.3%,高于上年同期1.1个百分点。1~11月原油加工量47613.9万吨,同比增长4.1%;柴油、煤油、石脑油、LPG等多数油品需求增速都比上年同期有所加快,产量较快增长。
  3. 炼油成本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上升
  2015年的国际油价走势和我国油价政策等促使炼油业利润大幅上升。1~10月我国原油加工和石油制品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4287.22亿元,同比下降17.9%;产品销售成本19051.5亿元,同比下降26.2%;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3828.36亿元,同比增长47.7%;利税总额5411.16亿元,同比增长45.8%;利润总额482.16亿元,同比增长85.9%。而前些年,我国原油加工和石油制品制造业经常处于亏损状态。
         产品需求增速放缓,供应结构发生变化
  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影响石油需求增长和石油需求结构,因而影响供应增长和供应结构。一方面,2015年我国经济继续较快增长,带动石油需求和生产增长;而另一方面,经济增速下降减缓石油需求和生产增速,经济结构调整使石油产需结构变化。1~10月,我国经济增长6.9%,为25年来最低;工业增加值增长5.9%,也为几十年来的最低点。近年来,我国实施一系列重大区域和行业布局,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城镇化”等,使石油供需品种结构变化的同时,地区结构也发生变化。
  2015年1~10月,全国成品油(汽、煤、柴油)需求量为26388.2万吨,同比增长5.5%,比上年全年增速低0.1个百分点;成品油产量30796.6万吨,同比增长6.3%,比上年全年低0.8个百分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等产品产需占比持续下降,汽油、煤油等产品产需占比持续上升,柴汽需求和生产比均下降到1.5左右。详见表1。
             环保要求提高,油品质量升级提速
  近年来,我国油品质量升级速度不断加快,用10多年时间走过了欧美国家20多年走过的升级之路。2015年国家油品质量升级再提速。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要求扩大车用汽、柴油国Ⅴ标准执行范围。从原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扩大到整个东部地区11个省市。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将全国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的时间由原定2018年1月1日提前1年。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2016 年1 月1 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简称国Ⅳ标准普通柴油);2017 年7 月1 日,全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 年1 月1 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以下简称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Ⅵ)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 年底颁布并于2019 年实施。同时,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 年底前发布。
  为达到国家要求,炼油企业加大投资、进行技术研发、增加新设备、调整二次加工设备结构、改进炼油工艺等,加快炼厂升级改造。如:为确保东部11个省市2016年1月1日实施国Ⅴ车用汽柴油标准,中国石油在大连石化、辽阳石化、抚顺石化、辽河石化等9个炼化企业实施质量升级项目28个,总投资128亿元。其中,汽油19项、投资68亿元,柴油9项、投资60亿元。为保证2017年1月1日全国国Ⅴ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中国石油共实施质量升级项目57项、总投资约127亿元。同时,中国石油深化研究,完善质量升级技术方案,积极推广应用自有技术。目前,中国石油自有技术占中国石油催化汽油加氢生产总能力的近60%;自主研发的柴油加氢精制及改质催化装置11套,年生产能力达1870万吨。
         市场化进程取得突破,炼厂升级改造加快
  1. 原油进口和进口使用权放开
  2015年2月9日国家出台《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满足条件的地方炼厂可以使用进口原油。关键条件包括: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或铁路专用线(仅限边疆陆运企业)等接卸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或油库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一套及以上单系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不含)的常减压装置;炼油(单位)综合能耗小于66千克标油/吨;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不超过11.5千克标油/(吨·能量因数);加工损失率小于0.6%;吨油新鲜水耗量小于0.5吨;原油储罐容量符合有关要求;成品油等炼油产品符合申请时企业所在地施行的国家或地方最新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淘汰本企业所有设计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含)以下常减压装置。《通知》规定,用油数量依据淘汰自有或兼并重组的落后装置能力、建设储气设施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上限不超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总和。
  2015年7月商务部发文,明确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进口资质审核条件较进口使用权审核条件增加了两项要求:一是银行信誉达2A级以上,不低于等值10亿美元的省级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二是具有原油采购和产品销售渠道,有不低于5名从事石油国际贸易5年以上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已有13家地炼获得原油进口使用权配额5520万吨,7家地炼获得原油进口资质,淘汰3750万吨落后产能,建设4亿方LNG储运设施。原油进口使用权配额于2015年7月实际运作,东明石化7月使用配额进口了27万吨阿曼原油,目前累计进口200多万吨;原油进口资质于10月实际运作,垦利石化自营进口了10万吨ESPO原油。另外,东明石化以50%股权与卡塔尔合作,中国化工以30%股权与俄罗斯合作,获取了原油保障。
  原油进口使用权和进口权放开有利于炼厂公平有序竞争。随着地炼落后产能的淘汰,地炼总体规模有所下降;同时低油价和低收益使主营企业炼厂扩能减速,2015年国内总炼能有所下降,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成为发展的主旋律。地炼原料优化后,其成本降低,汽柴油收率和质量将上升,这“一降一升”将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加上其固有的经营手段灵活等优势,地炼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上升,产品市场份额将扩大。预计地炼开工率将从2014年的37%上升至2016年的60%,汽柴油占全国比例将上升近5个百分点。
  扩大原油使用资质与淘汰落后产能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如果符合规模条件的企业均通过淘汰落后能力获得原油使用资质,可以淘汰数千万吨落后炼油能力,地炼平均规模、炼能利用率以及高标准的油品生产能力都将有所提高。目前我国共有19家地炼一次加工能力超过200万吨,合计能力为7800万吨;共有144家低于200万吨(含被中国海油和中国化工收购的小炼厂),合计能力为8970万吨。如果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十三五”期间可能淘汰7720万吨地炼加工能力。此外,原油进口使用权和进口权向部分地炼放开将导致地炼两极分化。2015年1~10月我国原油加工和石油制品制造业利润大幅增长,但亏损企业亏损数从254家扩大到278家。
  2. 成品油出口权向地炼开放
  2015年11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向中化泉州炼厂发布通知,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获得成品油出口配额共计45万吨,其中汽油20万吨、柴油15万吨、航煤10万吨;11月中旬商务部、发改委及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暂时允许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开展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具备原油进口资质、拥有原油进口配额、服从国家调控的企业出口成品油。目前,山东省东明石化、垦利石化集团与利津石化等地炼企业正在准备申请成品油出口资质的材料,有望在2016年二季度落地。12月23日,中化泉州炼厂第1批3.8万吨的92号汽油出口新加坡。
  放开国内成品油出口资质有利于地炼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缓解国内成品油产量过剩压力。原油进口使用权和原油进口权向地炼放开后,地炼无油可炼的瓶颈被彻底打破,获得配额的炼厂为完成炼制额度,提高开工率,带动了地炼汽、柴油产量大幅攀升,市场过剩加剧。2015年1~10月,国内汽柴油产需差进一步扩大,过剩资源达782.3万吨,产需差增幅达23.8%。
  我国潜在成品油出口配额可达2300万~4000万吨/年。目前有7家地炼同时具备原油进口资质与配额,原油配额共计3534万吨,按目前成品油收率折算出口配额可达约2300万吨。其他几家已有配额但未获资质的地炼以及几家有可能获得配额和资质的地炼获取配额和资质后,出口配额可升至4000万吨左右。地炼炼油成本低,在国际市场有一定竞争优势,当然其出口成品油也面临诸多难题。
      企业生产经营受国家政策影响
  其他有关政策等因素也对炼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如国家提出最低原油库存要求,增加了炼油企业成本。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商业原油库存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所有以原油为原料生产各类石油产品的原油加工企业,均应储存不低于15天设计日均加工量的原油。国际原油价格超过130美元/桶时,可适当降低库存量,但不得低于10天设计日均加工量。已投产企业应在1年内达到最低库存标准,有关设计规范颁布前建设、储存条件有限的企业,最迟应在3年内达到最低库存标准。新建企业应在建成投产后1年内达到最低库存标准。
  国家价格政策也影响炼化企业的收益。为促进节能环保,国家发改委已暂时取消成品油价格下调,间接提高炼厂收益。消费税提升以及汽柴油国标升级带来的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原油价格下跌对成品油价格进而对消费和供应的影响等。
                2016年继续保持盈利态势
  2016年,炼油行业将延续2015年趋势,国际油价将继续保持低位,全行业继续保持较好的盈利态势。国内炼厂将继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进行结构调整。行业落后产能将不断被淘汰,总炼能继续减小,平均开工率上升,产需差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加剧。地炼总产能继续缩小,原油供应进一步增加,开工率显著上升,产品市场份额扩大,质量提高,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从国内走向国际。主营炼厂扩能速度继续保持相对低位,产品市场份额下降。由于地炼成品油出口和国内成品油需求增长以及品牌优势等,主营炼厂开工率和成品油产量将稳中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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