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全国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地方可依据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推进电子信息、制鞋、纺织印染、木材加工等行业VOCs治理工作。全面推进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农药、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等化工行业,新型煤化工等VOCs治理。
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排污许可制,通过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动行业改造升级,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石油炼制、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减少40%以上;农药、医药、合成树脂、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等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减少30%以上。
推广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优化生产工艺过程,采取密闭生产工艺;推广使用无泄漏、低泄漏设备,全面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
方案提出,将实施石油和化工行业治理重点工程。2017年底前,250家总炼油能力7.1亿吨的石油炼制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完成VOCs治理工作。加大化工企业VOCs治理力度,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7100家医药企业、2000家农药企业VOCs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