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布珠三角臭氧防治方案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了《2017年珠三角地区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对涂料涂装领域VOCs排放提出具体要求,拟对涂料企业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停产的措施,以期达到强化珠三角地区VOCs排放控制,遏制2017年秋季臭氧污染,推动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意见稿》指出,要加强涉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商、环保、发改、土地、规划、税务、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应办而未办理(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对于符合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经过整合可达到管理要求的工业企业,应实施整合搬迁。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但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严重,可通过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