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陕西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2018年21期 发行日期:2018-10-30

陕西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日前,陕西印发《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修订后的方案新增了化工园区相关内容,明确指出,关中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方案还指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除此之外,关中核心防治区域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
    方案还要求制订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已确定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焦化、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铸造、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