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日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委、4省市政府共同印发《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长三角地区主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共41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长三角地区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方案》要求,长三角地区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该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的突出难题,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深入实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压减钢铁建材等过剩产能,加快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淘汰整治,推进城市建成区散煤整治,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炉窑、柴油货车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大活动主办地及其周边城市、主要输送通道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查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