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燃气车以及公交和环卫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油车和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须满足国六b阶段标准要求。上述通告中所称轻型汽油车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定义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通告》所称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是指《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定义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