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3月21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决定从2019年3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以“八查八整治”硬举措,全面整治全省焦化行业。此次整治重点关注焦化行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对于偷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污染物排放超标2倍以上、专项检查期间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标排污的、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采取停产治理措施。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必须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立即改正,无法立即纠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提出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内容和适当的整改期限。必须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对照检查、落实到位,确保通过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焦化行业的环保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