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明年全覆盖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制定《排污许可制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并印发全市贯彻执行。目标是2019年排污许可证覆盖涉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所有重点行业,2020年实现排污许可制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继续强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分行业推动实施颗粒物、总磷、总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方案指出,2019年底前,完成锅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焚烧、砖瓦、耐火材料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
在2019年8月底提前完成所有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底前,分阶段完成国家规定的氮磷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的雨水排放口进行编码,提出日常监管要求,全面推动排污单位“雨污分流”,严格监管通过雨水排放口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
2019年年底前完成总氮超标整治,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涉氮重点行业全部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总氮排放的建设项目,实施总氮排放量指标减量替代,并在相关单位排污许可证中严格落实,严格控制新增总氮排放。
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有关义务纳入排污许可证中,在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中增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内容。推动涉重金属和总磷排放的相关行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明确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减少重金属排放。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确保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