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结束征求意见
2020年11期 发行日期:2020-05-29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结束征求意见
    5月27日,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截止意见收集。根据《攻坚方案》,针对近年臭氧浓度不降反升,重点区域的石油和化工企业和园区VOCs的排查和管控力度再次加大。7月1日起,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攻坚方案》针对石化、化工企业、园区等,提出了明确的VOCs减排和监管要求:
    一是大力推进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二是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
    三是聚焦治污设施“三率”。组织企业开展现有VOCs治理设施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四是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6月底前,各地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排查,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等10个行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以制药、农药、涂料、胶粘剂、染料、日用化工、化学助剂、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化工行业在内的30个行业为主导的企业集群。同时,对排查出的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五是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