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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
2021年5期 发行日期:2021-03-02

浙江省能源“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

    浙江省能源局日前发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浙江省需要完成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能源结构调整目标等,并列出了六大重点任务和八大标志性工程。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指标要求。如2025年,浙江省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3.01亿吨标煤以内,“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不高于4.04%;能源结构经过调整,到“十四五”末,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要达到24%、34.6%,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33.5%;全省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4377万吨标煤(全部为非化石能源),年均增长5.3%,其中,可再生能源2369万吨标煤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列出了“十四五”期间浙江能源行业的六大重点任务和八大标志性工程。

    六大重点任务中,一是着力系统优化,构建“一链一区四基地五张网”发展布局。“一链”指加快打造油气全产业链。依托浙江自贸区升级版,积极引进油气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推动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积极打造国家清洁能源生产四基地;完善提升电网、气网、热网、油网、综合供能服务网“五张网”。二是着力绿色转型,构建节约高效的现代能源消费体系。如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扩大清洁能源消费等。三是着力安全发展,构建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供给体系。包括高效发展清洁煤电,积极推进天然气发电等。四是着力创新驱动,构建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科技体系。五是着力深化改革,构建协调有效的现代能源治理体系。包括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等。六是着力扩大开放,构建互利共赢的现代能源合作体系。

    八大标志性工程包括能效创新引领工程、油气管网联通工程、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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