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11日,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成功召开。期间,两会代表、委员带来了很多关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建议。本刊特梳理了几大石化热点话题,为读者带来精彩的两会时间。
协同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包信和:
未来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焦点是“绿氢”
包信和指出,中国要力争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非常重要,但难度也很大。这一期间,高校要做好基础研究,积极配合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来主动调整一些专业方向,在一些关键领域主动做好基础研究。企业要优化工艺,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自身的二氧化碳排放,新能源企业要积极寻找新方法提高总量规模,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此外,还要积极参与到基础研究当中,通过投资与研究所合作,把研究所的技术快速推广出去。
包信和还强调,未来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包括可再生能源发展,最重要的当然是电,但是在能量转化以及二氧化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氢。如何能够采用可再生能源,比较高效、便利地从水中获取氢,这是未来一个很大的发展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名石化执行董事尹兆林:
全面从严管控企业碳排放
尹兆林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相关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全面、严格的管控。他建议,运用市场化机制将碳排放指标向先进企业倾斜,高度重视节能这个“第五能源”,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标准,并适时开征碳税。
尹兆林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年报,2010—201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年增长3.43%。要兑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就要从现在开始运用市场化机制和相关政策对碳排放进行全面、严格的管控。
一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将碳排放指标向先进企业倾斜。首先,尽快分行业建立万元GDP碳排放量、万元利税碳排放量等碳排放水平衡量指标,按先进企业碳排放水平发放碳排放基本指标。同时,国家根据“减碳”目标,每年对先进企业标杆值和每年投入的碳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各企业超出先进标杆部分的碳排放指标全部从碳交易市场购买。
二是高度重视节能这个“第五能源”。尽快出台支持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的一揽子政策,全方位提高全社会节能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尽快出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有序开展降碳技术研究及其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从源头严控新建项目能耗、物耗和碳排放,推动清洁能源新技术的加快开发和利用、洁净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的持续提高。
三是加快研究并开征碳税。切实调动地方政府、企业节能降碳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地方政府、企业加速打造低碳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淄博市政协副主席、民盟淄博市委主委,齐鲁石化公司三级协理员达建文: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做好碳达峰、碳中和
达建文表示,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但要在全社会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更要尽快制定和完善二氧化碳减排政策。
达建文建议,国家要建立起碳总量的目标,统筹不同发达程度地区和不同功能区的碳排放政策与指标,充分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对减排贡献率的积极影响,抑制高能耗产业扩张。尽快完善二氧化碳减排政策体系,加快建立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体系,使得碳排放的信息能够测量、监测、统计和核查,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在每个季度公布GDP指标时,公布单位GDP产出的碳排放强度。
同时,加快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技术攻关,通过税收、政策、政府攻关计划等鼓励企业为主体的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工业化。突出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击创新过程中的学术不端和权力寻租,真正以创新推动高质量低碳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
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 有效促进降碳减排
李永林表示,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减少整体减排成本,并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发展,主要是碳交易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额分配不够科学合理、管理层级不够完备等问题。比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缺少上位法,目前仍未出台类似《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国家层面法律支撑。” 因此,李永林建议:
一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立法先行,以较高层级的立法来保证碳市场的权威性,尽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碳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另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指导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建议统一配额分配方法,体现出企业碳排放和减排先进性,通过优化配额总量来有效调节碳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地实施减排方案,并利用CCER等相关机制推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鼓励集团型企业发挥集团化和集约化管控优势,统筹做好下属企业碳排放配额内部平衡和碳市场平台交易,实现整体推动、先进带动的更大减排力度。
四是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主体。建议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适时将石化、建材、钢铁、有色、航空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设计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准入机制,吸引更多的参与主体,提高碳市场活跃度,提升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参与度。
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种。建议在全国碳市场成熟完善后,探索研究将碳期货、期权、远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品引入碳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加快碳中和进程,筑牢我国能源和外汇安全体系
刘汉元表示,当前,光伏发电已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具备了大规模应用、逐步替代化石能源的条件,成为了全球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第一主角。过去十多年来,随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技术迭代升级不断加快,智能制造迅速推广,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了90%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光伏发电成本也有了大幅降低,预计“十四五”期间光伏发电成本将低于绝大部分煤电。
刘汉元建议,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加速碳中和进程,筑牢我国能源和外汇安全体系。通过10~20年时间,实现我国能源增量的70%以上、存量的50%以上的可再生清洁化替代。在加快碳中和进程的同时,将国家能源供给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劳永逸解决石油进口可能被“卡脖子”的问题,彻底实现我国能源的安全保障和独立供应,节省大量外汇支出,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安全保驾护航。如果国家战略需要,还可以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用不到10年的时间实现这一目标;大幅度提高我国“十四五”规划中非化石能源占比;将我国碳达峰和碳中和内控时间分别提前到2023年和2050年,进一步展示中国的意志和决心,推动气候治理和能源转型扎实落地,同时倒逼国内加速向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型。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奚国富:
大力推进电气化,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奚国富表示,电气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重要手段,建议以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为抓手,构建以电为中心的终端能源消费格局,在支持政策、技术创新、市场机制等方面系统布局,将电气化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全面促进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具体来说,要从强化顶层设计,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提升各领域电气化普及率;完善市场机制和价格财税政策,疏导电气化成本三个方面着手实施。
奚国富认为,“碳达峰、碳中和”离不开新能源快速发展和新型用能设备广泛接入,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将由此发生显著变化,面临电力平衡、安全运行、系统经济性等多方面挑战,需要处理好清洁发展与系统安全的关系,清洁发展与电力保障的关系,清洁发展与系统成本的关系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
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实现“碳中和”
张明森建议,国家要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对于通过自建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作为企业主要电源的,以及自建光伏、风电并就地转化成氢气自用或外送的,可以适度放宽其准入门槛,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及政策优惠。如果就地自产自用或是发电场与耗电装置之间不超过一定距离,还可以允许自建自营自发电场到用电生产装置之间的专用输电网。通过这些措施,推动这些高能耗、电耗企业率先使用可再生能源。
全国人大代表、宝泰隆董事长焦云:
推动煤基清洁能源升级 实现绿色、高效、可循环
焦云表示,当前二氧化碳的捕捉、回收、利用刚刚兴起,投资金额较大且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多数企业在筹划之中。为进一步促进局部地区加快实现碳中和,国家应扶持此类回收并利用二氧化碳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促进“煤化工”行业实现碳中和。
对此,焦云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此类企业的相关项目扶持力度,在贷款限制、发债评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有利于此类企业加速推进项目的示范实施。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可对此类企业给予一定的碳回收资金补贴,促使此类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焦云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将陕北、蒙西等西部煤化工聚集地列入重点发展地区,给予大力推广,促进此类示范项目的加速实施。将主要以燃煤发电为主的东北地区列入重点发展区域,若将此地区燃煤电厂的二氧化碳回收并有效利用,在国家补贴政策的激励下,也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进一步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深度转型发展。
对于低碳发展,焦云表示,利用我国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所富有的风、光、水等可再生资源优势,结合我国已经研制出的成熟、可靠的二氧化碳捕捉、回收、有效利用实现工业化的高端技术,尤其是煤基化工碳中和技术,将大大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我国进一步达到碳中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多措并举,加快化工新材料发展步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奥克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
从四方面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
朱建民表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化工新材料的科技水平、产业化与应用程度存在着许多重大短板和严重不足,“十四五”期间,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加快化工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面向国家和行业重大需求,比如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努力攻克一批补短板技术。
二是紧跟国际前沿,抢占一批制高点技术。密切关注国际科技前沿,在更多关键技术上努力实现自主研发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领先的原创核心技术。大力发展聚砜、聚苯砜、聚醚醚酮、液晶聚合物等高性能工程塑料,电子特气、电子级湿化学品、光刻胶、电子纸等高端电子化学品,加强石墨烯材料和3D打印材料的研发应用。
三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积极培育和组建一批国家级和行业级创新中心。
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发展环境。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听取企业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出台更加细化、更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对外合作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守法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东岳集团首席科学家张永明:
设立化工新材料中试孵化平台,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张永明表示,将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而设立的严格规定用于化工中试环节有些欠妥。目前我国有关部门将中试放大过程也纳入到正常的化工生产领域,要求中试也要办理相关的环评和安评手续也是不合理的。这使现在的化工新材料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受阻,严重阻碍了化工新材料的发展,会导致我国新材料向中高端发展的宏伟战略缺失关键中试环节,小试成果无法转化,企业的小试研究也失去了动力。
张永明建议,化工新材料企业设立中试孵化平台解决,用于目前该领域科技研发存在的难题。化工新材料企业可以提出建立自己的中试平台的申请,由市一级环保和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再审批通过。根据不同的中试平台要求,明确平台所涉及的研究范围,划定平台的环保和安全保证范围。获批后的企业中试平台,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各种小试成果的的中试放大实验,尽快把小试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志敏:
实行材料先行战略,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实力
袁志敏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离不开环保材料的应用创新。当前,我国在塑料制品的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仍存在短板。要为新材料产业化提供更多支持,发展壮大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新材料企业,切实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的支撑能力。
围绕国家重大工程需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应实行“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应用一批”的材料先行战略,支持承接“新基建”项目的龙头企业加大对国内新材料的采购力度,为新材料提供更多应用场景。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
将山西确立为国家碳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十四五”,山西将聚焦高端碳材料和碳基合成新材料两条路线,一是加快提高碳纤维、石墨烯、超级电容炭等技术成熟度,积极占领特定领域、高端市场,扩展中低端应用领域及民用市场,打造山西省新型高端碳材料转型升级的示范区。二是突破大型高效煤气化和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瓶颈技术,延伸煤液化、煤焦油深加工、苯精制等产业链条,推进碳基合成新材料产业化应用,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向特种材料转变,打造千亿级碳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住晋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工信部将山西确立为国家碳基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从科技研发、中试技术工艺到产业示范的创新链条,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并在科技、人才、财税、金融等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山西实现能源供给结构转型,将山西建设成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新旧动能转换成效显著的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将山西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产业规划中,聚焦高端炭材料、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碳基新材料领域,在山西布局一批国家层面有影响力的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项目,发挥山西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下大力气突破一批关键材料,大幅提高新材料保障能力,提升新材料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水平,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为建设制造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机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清和:
加大石墨产业研发投入与攻关
周清和表示,我国石墨产业一方面低端产品产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大量珍贵资源轻易低价流失海外;另一方面,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尚不能自主研制,需以出口产品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进口回来。
周清和指出,我国石墨产业发展,存在几大主要问题:一是环境保护意识淡漠,污染较为严重;二是石墨市场秩序混乱,诸多珍贵资源低价流失到海外;三是产业结构失衡,石墨产品“低出高进”严重。
周清和建议,为推动石墨产业高质量发展,将资源优势转换为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和经济优势,应从三方面发力:一是控制石墨生产总量,加强矿山开采管理,出台扶持政策促进优质石墨资源向技术含量高的企业集中,提升我国在国际石墨市场的话语权;二是建立出口专营制度,加强石墨资源战略性储备,合理限制天然石墨出口;三是加强石墨研发投入和攻关,加大高端科研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及时将高附加值、高技术石墨科技成果转化为工业产品。设立专项资金,完善扶持政策和配套,支持相关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亟需重视“伪降解”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吕亮功:
加大对发展可降解材料的支持力度
吕亮功表示,可降解材料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是新材料重点发展领域,得益于我国环保和政策法规的支持,市场需求近几年迎来了高速发展。但仍存在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一哄而上现象,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等问题。
吕亮功介绍,尽管可降解材料目前发展较快,但在产品种类、行业标准、应用规范、回收处理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可降解材料市场也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另外,社会对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认知存在误区。
为了加快发展可降解材料,吕亮功建议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顶层设计,从合成材料发展和应用的全场景考虑,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设计和布局国家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修订完善标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
他建议,围绕生产、加工、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统筹谋划全产业链布局,综合各方力量研究编制全国可降解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形成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可降解材料和塑料循环利用的关系,形成互为补充的合成材料可持续发展产业布局。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从财政、制度、税收等多方面持续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行业预期。
全国人大代表、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志敏:
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推广全降解塑料
袁志敏表示,要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快推广全降解塑料。目前,在全国各大超市、餐饮店,以及部分电商的配送服务,已经可以看到龙头商家已替换使用上了生物降解塑料袋等产品。但因为中国巨大的市场体量,大量的商家对国家认可的降解制品存在认识时间短、认识不充分等问题。有不少不符合国家要求和世界潮流的“伪降解”、“部分降解”产品仍然在扰乱市场秩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禁塑工作的落实,危害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可降解≠全降解”,为从源头治理白色污染,推广的可降解塑料要注意避免“伪降解”塑料的鱼目混珠。因此,亟待将生物全降解塑料及制品列入强制性认证,坚决防止“伪降解”的“可降解塑料”进入市场,规避其产生的微塑料等带来二次污染,从源头解决废杂塑料包装物的污染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邵志清:
建立统一标准,应对“伪降解”
邵志清指出,生物全降解塑料已成为替代传统塑料的重要解决方案。目前,国内外生物全降解塑料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市场上出现大量打着“生物降解”旗号的“伪降解”产品。这类“伪降解”塑料崩解后会形成大量的塑料碎片,带来的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且难以治理。
邵志清表示,我国虽然陆续出台了限塑、禁塑令,但大部分是以意见或通知的形式下达,法律强制力不强。另外,我国生物全降解塑料核心技术专利方面发展滞后。
为此,邵志清建议,建立统一的国内、国际行业标准,以应对日趋严重的“伪降解”产品问题。同时,我国在限塑、禁塑的立法及执法力度上需进一步加强,禁塑令有必要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通过将相关政策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呈现,从而使各级市场主体可以更好地参与塑料污染的全链条治理活动,实现中国绿色环境保护目标。
另外,要建立有效的生物全降解塑料监管框架,防止限塑、禁塑令效果被削弱。在生产端,建立生物全降解塑料制品可追溯体系,针对滥用生物全降解认证标识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开,并且建立统一的生物全降解塑料行业绿色环境评价体系。而在消费端,一方面对于违规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商场、超市及商品零售场所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警诫、罚款等惩罚措施;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对于塑料污染的意识,引导消费者使用生物全降解塑料制品。
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加大对生物全降解塑料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及专利的申请,积极发起或参加国际性组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农林科学院荒漠化治理研究所所长蒋齐:
从源头上破解我国降解膜问题
蒋齐建议,从源头监管、治理方面强化科技支撑,将降解膜的研究攻关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从源头上破解我国降解膜制造、使用问题。
针对目前地膜回收机械作业对残膜清理不干净,影响残膜机械回收推广问题,蒋齐建议将地膜回收机械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开展高效回收机械研发,突破回收率低的瓶颈问题,提高残膜回收效率。出台相关政策,补贴降解膜生产企业。将非降解膜的回收、污染治理等费用纳入地膜使用总成本进行核算,对标降解膜使用的成本,折算补贴比例,降低降解膜价格,促进降解膜的生产与应用,推进干旱、半干旱区农业绿色发展。
锂电、氢能发展要加快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兼首席运营官曾毓群:
加快电化学储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曾毓群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将电化学储能作为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电力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规划。二是建立市场机制,让储能既要“有效”(有效果有价值),又要有利(有价格有收益)。三是推进新能源发电+储能,同步制定储能电站性能和安全标准,防止低水平竞争。四是建设储能云平台,用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模式创新储能运营机制,提高储能收益。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永生: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马永生建议,加快氢能产业发展,在顶层设计、核心技术攻关、标准体系制定和产业政策扶持上加大力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氢能具有来源多样、终端零排、用途广泛等优势。目前,我国在副产氢纯化等技术上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供氢规模和燃料电池汽车总量仍然很小。我国氢能产业长远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缺乏国家层面总体统筹和顶层设计,已出现产业雷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苗头。二是在液态储氢等核心技术、高端材料、装备制造方面存在“卡脖子”风险。三是氢能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行业标准、技术路线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四是当前“绿氢”(风光水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制氢)成本高,经济性利用较为困难。对此,马永生建议:
一是加强氢能产业顶层设计。坚持绿氢原则,重点围绕氢能交通、绿氢化工产业,以及超前加大高纯氢制备、加氢站、氢气储运设施、氢燃料电池等基础设施布局。
二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氢能全产业链产学研联合攻关,探索并推动氢能从制取、储运到应用全产业链技术提升和突破,尽快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制定。氢能全产业链管理涉及国家11个部委,需统筹推动,建立完整、先进的全产业链氢能规范标准。
四是加强产业政策扶持。明确财政、税收等多方面政策支持标准和支持时限,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刘宝增:
加大地热产业扶持力度,优化能源供给格局
近日,刘宝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十年间我国二氧化碳减排压力巨大,地热资源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其高效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要加强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一方面加大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另一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为地热资源高效开发提供坚强保障。他建议,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增加财政扶持和税费优惠力度,促进地热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我国地热能资源丰富,但利用程度低,开发利用潜力巨大。近年来,浅层地热能利用快速发展,水热型地热能利用持续增长,干热岩型地热能资源勘查开发开始起步,地热能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目前,我国地热能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力度不够,相关扶持政策不到位,各地发展地热资源的积极性不高等。
刘宝增建议,设立支持地热关键科学、技术及核心装备研发的专项资金,投资建设地热技术研发基地、国家重大实验室及重大示范项目,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科研攻关力度。对战略性替代资源干热岩地热能高效开发利用给予重点支持,加速技术研发和产业布局,营造良好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完善价格机制,发展绿色金融。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
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政策配套
陈虹表示,氢能源重要的使用场景、交通运输的终极绿色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一旦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运用,将为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进程做出巨大贡献。
陈虹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尽快形成统一的中国氢能战略规划,从国家层面制定我国氢能战略发展路线图,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分步实施的重点。
一是在氢能管理政策法规层面有所突破。如对氢能的上中下全产业链,单独形成专项的法规政策,在审批、监管流程上与燃料汽柴油尽量趋同。
二是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范围和碳交易的试点范围,将工业副产氢提纯、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加氢站项目纳入减排项目范围,以进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高绿色制氢项目受益范围,引导社会对于绿色制氢项目的投资积极性。
三是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对使用绿氢(可再生能源产生的氢能)进行一定时期的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