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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节能降碳重要方案
2021年21期 发行日期:2021-11-01

五部门联合发布节能降碳重要方案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针对石化化工领域则专门发布《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其中乙烯的单位产品能耗基准水平要达到640千克标准油/吨,标杆水平要达到590千克标准油/吨。《方案》同时引导石化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加大闲置、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包括: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各地组织开展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企业现有项目能效情况调查,认真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逐一登记造册,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建立企业装置能效清单目录,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装置,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装置清单。

  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各地在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民生稳定基础上,制定石化重点行业企业技改总体实施方案,选取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引导能效落后企业装置实施技改,科学合理制定不同企业节能改造时间表,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等。各技术改造企业据此制定周密细致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落实措施。

  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天然气常压间歇转化工艺制合成氨、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淘汰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制合成氨装置。新建炼油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新建电石、尿素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10万吨/年及以下电石装置加快退出,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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