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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2021年22期 发行日期:2021-11-15

十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对标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炼油、焦化等行业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加快燃料原材料清洁替代方面,《方案》提出,对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兰炭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自备燃煤电厂及燃煤锅炉,积极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工业余热等替代。推进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围绕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及最终产品,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物质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促进生产过程中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大力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等使用。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方面,《方案》提出,在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选择100 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建设,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石化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包括:开展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推进炼油污水集成再生、煤化工浓盐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精细化工微反应、化工废盐无害化制碱等工艺。实施绿氢炼化、二氧化碳耦合制甲醇等降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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