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化工信息杂志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发布
2012年47期 发行日期:2012-12-11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
配额交易方案发布
  本刊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发出《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通知》规定,继续通过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不足部分通过2011年5~12月征收的附加资金中预支。配额卖方向买方出售配额证,配额买方应在收到配额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额度将款项汇入卖方账户,完成交易。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力监管机构和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配额交易、电费和补贴结算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电费结算行为,确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按时足额到位。(丽)
当前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