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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终裁印度和日本进口吡啶存在反倾销
2013年45期 发行日期:2013-11-22
作者:zhoukan2012

商务部终裁印度和日本进口吡啶存在反倾销
  本刊讯  商务部 11月20日做出最终裁决,裁定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进口吡啶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吡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3年11月2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和日本的吡啶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4.6%~57.4%),实施期限自2013年11月21日起5年。(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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