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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记伤痛 警示未来
2014年3期 发行日期:2014-01-17
作者:zhoukan2012

谨记伤痛   警示未来
——反思东黄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王清芬
  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了通报,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理,其中司法机关已经对15人采取措施,批准逮捕;4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灾难过后,除了对逝者的哀恸,责任人的处罚,更重要的是政府和企业要反思过去、总结教训,为社会创造一个可信赖的未来。

区域规划何去何从?
  调查结果显示,造成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泄漏原油大部分从穿越处直接进入排水暗渠,泄漏原油挥发的油气与排水暗渠空间内的空气形成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并在相对密闭的排水暗渠内积聚。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
  由于与排水暗渠交叉段的输油管道所处区域土壤盐碱和地下水氯化物含量高,同时排水暗渠内随着潮汐变化海水倒灌,输油管道长期处于干湿交替的海水及盐雾腐蚀环境,加之管道受到道路承重和振动等因素影响,导致管道加速腐蚀减薄、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叉明显存在区域规划的不合理,也违反了相关设计规范。《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2006年版)规定,输油管道工程线路选址应避开居民生活区,禁止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这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而在发生爆炸的管道上方,赫然建设了市政道路,道路的承重和振动无疑对管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为管道破裂埋下了隐患。而原本的明渠,在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方案中改为暗渠,开发区规划管理部门却一路绿灯,对管道安全形成威胁。
  随着区域功能的多元化,政府部门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规划,整体布局,同时做好监管工作,才能将事故防范于未然。

安全救援知多少?
  暗渠内大量易燃易爆混合气体的聚集是引发爆炸的源头,而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的撞击火花无疑成为了导火索。而现场未对居民进行疏散、交通进行管制,现场救援施工人员也无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更加造成了事故的扩大,导致了重大的人员伤亡。
  此次事故中,在对原油泄漏点进行处置的过程当中,救援人员并未充分认识到原油作为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在施工过程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谨慎的操作,从而导致产生火花,引发爆炸。而且,从发生泄漏到爆炸的7个多小时时间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对周围居民进行疏散,也没有对道路交通进行管制,直接造成了群死群伤的惨痛后果;临海涵洞没有及时进行封堵,也使得原油泄漏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措施不当,导致了事故的扩大。
  及时、正确、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质是防止事故扩大的重要保障。此前因施救不当而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已不胜枚举,为此我国已经发布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专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规范,其中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也做了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指出,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救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HSE非儿戏
    “11.22”事故的发生与地方政府规划混乱和应急救援等措施不到位密不可分,而企业作为生产主体,生产安全管理的缺失也责无旁贷。根据调查,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是此次事故最主要的间接原因之一。
    调查报告中指出,2009年、2011年、2013年潍坊输油处曾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从2011年起安排实施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大修,截至2013年10月仍未对包括事故泄漏点所在的15公里管道进行大修;对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而管道抢维修制度、部分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以及培训的缺乏,使得不能及时发现管道所处环境的变化可能对管道造成的威胁。企业各级单位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同时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这些都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对化工生产HSE的忽视,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据悉,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中石化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

“达摩利斯之剑”何时消?
  近些年来,随着各地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生产和物流设施发生毒害、火灾和爆炸的事故频发,使得石化项目成为“过街老鼠”,“易燃、易爆、有毒”的石化项目犹如一把“达摩利斯之剑”时刻悬在身处其中的普通民众心中。尽管民众对石化项目危险性的认识或多或少有一些偏激或存在一些误解,但真实发生的事故却让老百姓不得不避而远之。
  民众对化工项目的担忧和恐慌对新石化项目的上马已经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近几年厦门、昆明等地民众对PX项目的抵制已经让地方政府和企业真实感受到了“民意”的力量和影响。而此次“11.22”事故也势必将激起当地民众对石化项目的反感。
  如何消除民众心中的“达摩利斯之剑”?关键还在于政府和企业能够开诚布公地与民众进行沟通。曾在厦门因民众反对而移至古雷的PX项目,通过古雷地方政府的努力,对PX项目做到彻底公开透明,同时也不断审视自己,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也正是这样真诚的态度以及不断的改进赢得当地民众的理解。
  政府和企业要有足够的底气面对群众,恐怕更多的还要从修炼自身做起。经得起推敲的规划、布局,时刻绷紧的“安全”之弦,才能让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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