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引发的反思
□ 记者 薛洁
4月10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严重超标。4月11日,兰州市政府正式公布,该市自来水发生苯指标超标,未来24小时,居民不宜饮用自来水。4月14日,兰州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自即日起,该市自来水全部恢复正常供水。这起由自来水污染催生的公共事件看似暂告一段落。但,由其引发的思考,却远未结束。
自来水缘何苯超标
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发生后,市民纷纷抢购矿泉水、纯净水、桶装水,甚至于连整箱的酒都成了抢购对象。水乃生命之源,自来水更是民众须臾都离不开的必需品。而事件原因“一天一个版本”,更是加剧了“水之荒”导致的“人之慌”。
4月11日,人民网报道称,经甘肃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监测,主要原因是水厂泵房实施清洗作业所致;4月12日,新华社消息称,据从兰州有关部门在西固区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此次造成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原因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的自流沟所致(如图1所示);4月13日,兰州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此次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志强表示:“根据环保专家现场初步分析判断,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并初步判定可能原因为原兰州石化原料动力厂曾于1987年和2002年发生过的两次事故。”
另据《石油商报》称,经《中国青年报》多方查证,事发的自流沟区域并无兰州石化公司的物料管道经过;还有媒体现场采访证实,发现最初受污染的4号自流沟,地下没有石化企业的物料管道。到底是不是历史上发生的事故造成此次污染,调查组称下一步调查还要对从开挖深坑中提取的含油废水组分进行化验,以进一步从技术层面核实地下含油污水与自流沟内苯超标水体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的污染源还需最终核实。
水污染暴露化工围城后遗症
用“惊魂”形容这场水污染事件并不为过,因为此次自来水检测出苯超标“纯属偶然”。而熟知苯的人士都知道,苯在常温下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透明液体,是一种致癌物质。由于其发挥性大,暴露于空气中很容易扩散,长期吸入会侵害人的神经系统,急性中毒会产生神经痉挛甚至昏迷、死亡。
兰州,东西黄河穿城而过。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西固区是整个城市的上水区,黄河由这里入城,流过整个兰州。但这里却被规划成重化工区,兰化、兰炼、兰铝等诸多高污染大企业集中在这里。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它们,一串高污染的小企业又衍生而出。此次被污染的自流沟有相当一段就设立在西固区。不难想象,如果自流沟或石化管网封闭性不足,油污污染自来水,就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因此,从某种程度而言,此次事件发现属偶然,但事件发生却并不偶然。
一个月前,环保部刚刚发布了“我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成果”。该研究指出,在水中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我国居民经口饮水暴露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2.4倍。由于规划和产业布局原因,我国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
另据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田为勇2012年披露,全国4.6万多家重点行业及化学品企业中,12%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10%的企业距离人口集中居住区不足1公里,72%的企业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等重点流域沿岸,50%的企业无事故应急池。
如此不合理的工业布局造成我国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正如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教研所教授、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会长、国际水协政府会员代表张晓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所言:“兰州自来水污染绝不是个案,它反映了我国城市供水普遍存在的问题,即城市供水有很高的风险。这些共性的风险中首先就是产业布局的问题。按照规划,我国城市水源地不应设置大型的化工、重工、钢铁等企业。但因历史原因,目前包括大江、大河沿岸都有很多的重工、化工企业,给下游带来了危险。”
未雨绸缪应对“水危机”
日益严重的雾霾、屡屡发生的污染事故,使人们对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中的环保、安全更为看重,石化企业以及一些石化项目成了不受待见的对象。对待石化企业,当真只剩下“当年笑脸请进来,如今冷脸请出去”这一条路?答案是否定的。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应对“水危机”,我们可以从风险管理、政府监管、设备更新改造、供水体制等方面着手。供水企业应形成常态化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风险评估包括:污染源评估、生产实施评估、工艺薄弱环节评估等,在风险防范方面要集中更换老旧管网,对于地方特质性污染物需要重点监测,此外还需加强和环保部门的沟通。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的国家标准共有106项指标。这106项指标对检测频率有规定,即要执行行业标准CJ/T 206-2005。根据该标准,对于水源水和出厂水的常规检测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于以地表水为水源的非常规检测每半年检测一次,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非常规检测每一年检测一次。目前,很多企业把这个标准解读为“非常规项目检测每半年一次”。而实际上,标准要求非常规项目中可能含有的/存在的有害物质(风险污染物)检测也要每月不少于一次。
此外,提及政府监管,此次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使得争论多年的“洋水务”话题又一次成为热点。此次监测到水体苯超标的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成立于2007年,法国威立雅集团持股45%,兰州市国资委持股55%。正因如此,民间不乏这样的声音,“正是这些洋水务掌管水厂后,虽提高了水价,却保证不了水质”。据悉,我国引进洋水务是在2000年前后,特别是2002年12月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城市水业的市场化改革步伐,不少城市都引入了洋水务,其中也包括兰州威立雅。对此,《中国水危机》的作者、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从各国的经验来看,不管什么属性的企业,都有可能出现因监管不到位发生的质量问题。因此,无论自来水厂“姓什么”,政府的监管都不能放松。
至于供水体制的问题,张晓健教授认为这才是真正有难度的。我国的供水体制是以行政区划分的。目前,我国不少城市都在搞水务改革,市场化。他认为,很多民生工程可以引进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但不一定都适合实行市场化。以台湾为例,他介绍了供水体制上可借鉴的范例。整个台湾地区只有两家平行的自来水公司。一家是“台北市供水处”,是政府机构,实行行政管理,下设自来水厂;另一家是台湾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台湾其他城市的供水。这两家公司的水质化验检测机构是共同的,技术支持也是共同的。这种体制有助于从技术上、管理上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所以既能高效率,也能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