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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炼油能力过剩的再思考
2014年16期 发行日期:2014-05-09
作者:zhoukan2012

 

辨明要因 对症下药 瘦身强体
对我国炼油能力过剩的再思考
□ 朱 和
  今年初以来,尤其是全国两会前后,国内炼油能力过剩的问题引发热议,受到各方关注,“能力确已过剩,需要努力化解”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但如何客观全面而又较为深入地看清这一问题,找出症结所在,从而有针对性地去有效化解过剩,似乎尚未议深、议透,需作进一步的研讨与思考。
 
细究其详,扩能过快和落后能力是要因
  我国目前的炼油能力过剩主要是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一是能力建设扩张速度过快;二是有部分落后能力存在,未能及时淘汰,拉了后腿。
  建设扩张速度过快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世纪之交以来,我国石油需求在汽车业“井喷式”发展、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助推下快速增长,在央企为保供而大干快上新建扩建炼油装置的同时,一大批地方炼油企业在限时达到产业政策红线要求的催动下也纷纷扩能改造,这使得国内石油炼制能力随之迅猛扩张。但由于2010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转型升级期,经济增速趋缓,由高速转为中高速,且呈常态化趋势,同时燃料替代增加,由此使国内成品油消费量增速明显放缓。而在此情势下,由于受投资周期和已投资项目惯性所驱,国内炼油业已形成的扩能建设热潮一时难以马上“刹车”和“降温”,仍继续推进,致近年来炼油能力过剩问题凸现。
  另一个原因细加分析也不难理解。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其他种种原因,我国炼油业形成了以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为主,其他央企、地炼、民营炼厂和参股外资参与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和现有的以我国东部地区为主的炼油总体布局。透过炼油能力过剩的表面现象去冷静观察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炼油工业内部却仍存在着诸多的不过剩、不平衡问题,这需要特别关注和留意。
 
总体过剩背后的不过剩、不平衡问题更值得关注
  1.炼油能力的区域分布不平衡 我国华北、东北、华南、西北、华东地区的炼油能力相对集中,占全国总能力的92.2%,但华中、西南地区合计仅占7.8%,其中环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合计炼油能力已占全国总能力的69%。从省份分布看,山东、辽宁和广东已成为全国前三甲的炼油大省,仅山东一省的能力已高达1.39亿吨,占全国总能力的20%,但贵州、云南和西藏却没有炼油能力,四川仅今年才刚投产一座千万吨级炼厂。因此,从区域分布看,东部和西部地区,尤其是部分省份能力确已过剩,但部分地区和省份能力则仍不过剩,甚至有空白。
  2.炼厂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装置水平不平衡 各类各个炼油市场主体的炼厂规模、装置规模、工艺装置水平、原油加工水平与深加工水平不平衡,炼厂综合能耗、物耗、轻油收率、综合商品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平衡,炼厂综合能耗、物耗、轻油收率、综合商品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平衡,达到亚太乃至世界先进水平的炼厂为数不多,能力并不过剩;相反,装置规模小、工艺水平相对落后、加工水平较低、深加工能力、技术经济指标落后的炼厂为数不少,能力处于明显的过剩状态。各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在全球炼油能力2000万吨以上的22家世界级炼厂中,作为世界第二大炼油国的中国仅有镇海、大连、茂名三家;虽然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所属炼厂的平均规模已分别达757万吨和665万吨,分别超过和接近世界炼厂平均水平,但国内仍有100多家规模低于200万吨的小炼油企业,合计炼能达8300多万吨;虽然全国已形成了22个千万吨级的大炼油基地,千万吨级炼厂的炼油能力占全国总能力的近一半,但仍有占全国总能力近30%的500万~1000万吨的中型炼厂和约占总能力20%的500万吨以下、甚至低于200万吨的众多小炼厂。这使我国出现了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和接近亚太与世界炼厂先进水平的相对不多,不少炼厂各方面指标离国际先进水平仍有一定差距,而小炼油企业在资源利用效率、能耗、三废排放等方面与先进水平差距则更为明显的状况。以炼油综合能耗为例,中石化的青岛石化、镇海炼化、茂名石化、上海石化等已达40~50千克标油/吨原油,接近世界和亚太较先进水平,但不少炼厂仍处于60~70千克标油/吨原油的中流水平,小炼厂的这一数据甚至高达80~90以上千克标油/吨原油。这种情况很不利于我国炼油业的转型升级。
  3.生产高清洁、高附加值油品的能力不平衡 为了应对越来越加剧的雾霾天气,国家近年来加快了油品质量标准升级的步伐。虽然目前炼油能力总体过剩,但现在能保质保量生产国IV、国V汽、柴油的炼厂并不太多,其能力仍处于较为短缺状态,仍有不少炼厂限于资金、技术水平、工艺装置水平至今仍较难或虽作努力仍很难达到生产新的质量标准油品的要求。
  4.核心竞争力和赢利能力不平衡,炼化一体化水平不平衡 在能力过剩的背后是,部分炼厂核心竞争力较强,与周边国家地区的大炼油企业总体有一比,水平大致不相上下,在相同国际油价水平下有较强赢利的能力。但仍有相当一部分炼厂从绩效评价看,核心竞争力不强,赢利能力不强、管理水平较低或处于亏损局面。从炼化一体化水平看,国内炼厂也参差不齐。一方面,全国23个千万吨级大炼油基地中,已有15个带有乙烯装置,环渤海湾、长三角、珠三角集中了全国约64%的炼油能力和乙烯能力,已成为全国炼化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三大地区;另一方面,也有相当一部分炼油企业仍未能实现炼化一体化,综合加工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相对较弱。因此,从总体上看,国际竞争力强、赢利能力强的炼油企业能力也并不过剩。
  从上述“四个不过剩”、“四个不平衡”的简要讨论分析看,虽然对于区域布局不平衡,部分可采取管输、长途调运等手段来解决,但从主要层面和根本上看,落后能力的存在和未能及时妥善处置是此次炼油能力过剩的另一主要原因。
 
双管齐下 对症下药 有效化解过剩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笔者认为化解炼能过剩要双管齐下,对症下药。一方面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宏观调控,根据国内炼油业的实际情况,搞好炼油新建扩建项目的审批,搞好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审核,有序推进炼油建设发展,适当放慢炼油扩能速度;炼油企业也要根据市场需求形势的变化,把控调节好在建和已批项目的投资节奏、投产时间与建设速度,避免再出现能力增速快于需求增速的冒进情况,避免出现某个时期投产项目过分集中和局部地区扎堆无序盲目建设的情况。同时要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油品生产结构,增产适销对路的化工原料和高附加值石油产品。另一方面,建议国家要适度调整产业政策,提高炼油产业的准入门槛、规模要求,对化解能力过剩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均主义,要着力保护和促进目前国内并不过剩的先进炼油能力的建设与发展,着力保护和促进已具备基本条件、经适当努力能成长为先进炼油能力的建设与发展,继续有序推进、科学安排一些大型先进炼化一体化装置项目的建设和一些有意义有价值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能因噎废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论是央企还是地炼都要准于获得必要的资源。在炼油能力已严重过剩的省份和地区不得再上炼油项目和增加新的炼油能力,同时在炼油能力少、有需求空间的地区仍要在有资源保证前提下,适当安排一些规模化的炼油项目,以促进国内炼油布局的优化调整。与此同时,要打破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主义障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化解产能过剩,让企业在统一市场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要下决心着力并妥善解决落后炼油能力,实施关停并转,不能因其而影响我国炼油工业科学健康发展的步伐。无论什么部门、什么地方,是央企还是地炼,都要下决心不护短、主动淘汰那些能耗物耗高、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经努力达不到标准要求、装置规模不经济、经济效益低下的炼油装置,以提高国内炼油能力的“含金量”和“内在质量”,以达到“瘦身健体”的作用。
 
结 语
  总的看,目前我国炼油能力尚处于阶段性的过剩状态,我国炼油业仍处在战略发展机遇期,处在发展前进过程中一个需要适当调整步伐节奏、去掉一些包袱累赘,以适应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期新需要的关键阶段。只要处置得当、化解有力,我国经济总量的进一步提高、需求的增加和两个百年“中国梦”的实现,仍将会给我国炼油工业带来较大的科学发展空间。而当前的关键是对症下药,有效化解过剩。当然,也不能把炼能过剩的问题看得过分严重,我们要做的是在继续有序努力做好我国炼油业健康发展、保障有效供给一应工作的同时,合理妥善而有步骤地推进解决好与炼能过剩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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