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本刊讯 日前,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的《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这项被称为炼化行业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标准通过后,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望与发达国家接轨。
炼化行业现行的环保标准是1996年发布施行的,而且对炼化行业的特点反映得不够充分,分类指导性也不强,技术指标宽严程度不够准确,已不能满足当前炼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
新标准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22项污染物,基本涵盖了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铅、总砷、总汞、总铬、总镉、悬浮物等所有常见的污染物种类。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6项污染物,也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颗粒物等常见污染物纳入其中。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中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下降约30%,氨氮下降约20%,水特征有机污染物下降约30%;在大气污染物方面,常规大气污染物下降约50%,有机特征大气污染物下降达95%。新标准颁布实施后,将促使我国炼化行业的环保工作跃升一个大台阶。
征求意见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8日。新建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17年7月1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将按新颁布标准的规定执行。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