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布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286家化企节能考核未达标
本刊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3年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根据公告,“十二五”前3年,万家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49亿吨标准煤,完成规划期节能量目标的97.72%。在2013年参加考核的14119家企业中,3975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占28.15%;1191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占8.44%。在1191家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中,石油和化工企业有286家,占比达24%。中西部部分地区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较多,尤其是焦化、化肥、煤化工企业居多。同时,在超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631家央企中,有149家石化企业。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目标是,万家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节能机制基本形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二五”期间,万家企业实现节约能源2.5亿吨标准煤。
国家发改委指出,对节能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要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通报;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暂缓审批;在企业信用评级、信贷准入和退出管理以及贷款投放等方面,由银行业监管机构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相应限制措施;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落实奖惩措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