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燃料产业化渐行渐近
□ 兰州蓝星清洗有限公司 方慧 仲悦 彭军 连文涛
车用甲醇燃料是指在常规内燃机燃料(柴油、汽油)中按一定比例掺烧变性燃料甲醇而得到的混合燃料,习惯上也称为甲醇汽油。我国开展甲醇燃料研究和示范推广已有近30年的历史,特别是近10年来,部分地区在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产业化示范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众多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为甲醇燃料及甲醇汽车产业化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目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基本都有从事甲醇燃料、甲醇汽车及相关产品生产、研发、应用的单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用于替代汽油的甲醇用量已近400万吨,并呈稳步增长趋势。
产业化在部分城市展开
我国甲醇燃料的产业化目前主要由各省独立推动,山西、陕西、浙江、贵州等四个省份已相继组织开展了甲醇燃料产业化试点工作,河北、青海、新疆等省份及哈尔滨市正在进行调研论证和筹划工作。2012年工信部下发《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山西、陕西、上海开展甲醇燃料汽车试点。
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车用燃料甲醇》和《车用甲醇汽油(M85)》两项国家标准,正在编制或审批《车用甲醇汽油(M15)》、《车用甲醇汽油中甲醇含量检测方法》、《车用甲醇汽油添加剂》三项国家标准,已批准立项《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系统》、《车用甲醇汽油作业安全规范》两项能源行业标准;各省市已颁布实施的甲醇燃料相关地方标准23项。
山西省 山西省是我国开展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研究及应用推广最早的省份,上世纪80年代起国家安排的众多科技攻关及中外合作项目均在山西省进行。
2002年10月起,山西省批准在太原、阳泉、临汾、晋城四个城市开始进行甲醇汽油产业化试点工作,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11个市全面推广使用甲醇汽油,初步形成了从甲醇汽油燃料、加注站建设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体系,至今山西省甲醇燃料的应用已基本实现了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同时山西省还加大车用甲醇发动机的研发力度,目前已生产出全甲醇车用发动机。
在标准方面,山西省已颁布了《车用甲醇汽油组分油》、《变性燃料甲醇》、《M15车用甲醇汽油》、《M85、M100车用甲醇燃料》等多个地方标准。
目前山西省境内主要销售M15低比例甲醇汽油(占85%以上)、M85和M100等高比例甲醇燃料的销售规模相对较小,市场化程度高、民众接受程度高,同时在甲醇发动机、整车及甲醇燃料燃烧控制研究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多实用经验,2012年山西省被工信部列为全国甲醇汽车3个试点省市之一。
陕西省 2005年7月陕西省组织了甲醇汽(柴)油的车试工作,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先后在西安、延安、榆林、宝鸡四市进行了试点,参与试验车辆共110辆,包括公交车5、中巴车、小面包车、吉普车、小轿车。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始全面推广使用M15甲醇汽油,2013年4月全省开始布局推广使用M25甲醇汽油。
陕西省先后出台了《陕西省销售和使用车用甲醇汽油暂行规定》、《陕西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工作方案》和《陕西省推广使用甲醇汽油宣传工作安排意见》等政策性文件,颁布了《车用M15甲醇汽油》、《车用M25甲醇汽油》和《车用燃料甲醇》等地方标准。
目前陕西省境内主要销售M15低比例甲醇汽油,M25甲醇汽油刚开始布局,其他比例甲醇燃料的销售规模相对较小,2012年被工信部列为全国甲醇汽车3个试点省市之一。
浙江省 浙江省试点时间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试点甲醇汽油品种包括:M15、M30、M50、M85等型号。2010年4月衢州市正式启动甲醇汽油试点,标志着浙江省甲醇汽油正式开始试点推广。
浙江目前已颁布《车用甲醇汽油(M15)》、《车用甲醇汽油(M30)》、《车用甲醇汽油(M50)》等地方标准。
经过前期的探索,目前浙江省境内主要销售M15低比例甲醇汽油,其他比例甲醇燃料的销售规模相对较小。
近几年,上海、贵州、甘肃等省市的部分地区也已列入工信部甲醇燃料试点,在逐步培养市场,目前总体销售规模还不大。
配套设施及销售渠道已形成
随着甲醇燃料及汽车产业化试点推广,车用甲醇燃料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快速跟进,已形成较大规模的调配、储存和加注系统。甲醇燃料作为液体燃料,其储运、分配、携带、使用都和传统的汽、柴油相差不大。甲醇燃料运输与配送可使用现有的成品汽柴油罐车,加注系统可在现有汽、柴油加注机上稍加改造即可,新增投资较少。
山西省 山西省全省范围内确定5家定点生产企业(均已生产)进行甲醇燃料的专门化生产,目前已改造和建设调配中心14座,可生产M15、M25、M85、M100等各种比例甲醇燃料产品,总产能约200万吨。
目前山西省的甲醇燃料加注站已有1000余座,其中高比例(M85-M100)加注站70余座,中石化加油站是销售的主导,中石油及其他民营加油站的数量也逐年增加。山西省目前销售的93#汽油基本均为M15低比例甲醇汽油,终端销售时一般标示为“高清洁汽油”,97#汽油为普通汽油、不含甲醇。
自2002年以来,低比例甲醇汽油M15在山西省累计销售已近200万吨,加注车辆超过9000万辆次,基本涵盖了山西境内德系、日系、美系和国产等各种在用汽油车型,单车最高行驶超过40万公里;高比例甲醇燃料M85及M100累计销售约40万吨,单车最高行驶超过30万公里,并逐年递增。2014年山西省定点生产企业的甲醇燃料销售总量超过60万吨,被用户广泛认可。
陕西省 陕西省全省范围内确定4家定点生产企业进行甲醇燃料的专门化生产,目前已在西安、宝鸡、延安等地建了10个甲醇燃料调制中心,可生产M15、M25、M85、M100等各种比例甲醇燃料产品,总产能约200万吨。
陕西省目前已有和正在规划建设的甲醇燃料加注站有100余座,之前由延长石油集团作为销售主导,目前正在通过与中石油的战略合作扩大销售渠道。陕西省低比例甲醇汽油M15在终端价格上比同规格车用汽油略低0.2~0.3元/升,标示为“甲醇汽油”。
自2006年以来,陕西省累计已销售甲醇燃料约30万吨,并逐年递增,2014年陕西省定点生产企业的甲醇燃料销售总量约8万吨。
浙江省 浙江在全省范围内确定5家定点生产企业(均已生产)进行甲醇燃料的专门化生产,有7个甲醇燃料调制中心,总产能超过100万吨,之前试点M15、M30等多牌号甲醇燃料,目前已确定集中推广M15甲醇汽油产品。
浙江省已销售和正在规划建设的甲醇燃料加注站有50余座,主要由各试点地市的民营加油站进行推广,自2010年以来已累计销售甲醇燃料20余万吨,并逐年递增,2014年浙江省定点生产企业的甲醇燃料销售总量约10万吨。
挑战和展望
甲醇燃料目前已不存在大的技术障碍,但其产业化在客观上仍属新兴课题,产业化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技术来源和市场管理不规范 目前国内甲醇燃料市场不规范、鱼龙混杂,2012年山西、陕西、浙江三省定点生产企业车用甲醇燃料总产量不到100万吨,折合甲醇消耗量不到50万吨,但全国实际有近400万吨甲醇流入甲醇燃料领域。可见有相当多不具备生产和销售资质的“黑户”小企业为了短期利益投入其中,这些企业的技术不稳定可靠,产品牌号混乱,质量把控不严,无售后服务体系,生产、运输及加注过程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了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由此引起的一些问题或事故对甲醇燃料的推广产生负面影响。
2. 终端渠道是关键 由于目前中石化、中石油系统是成品油销售的主导渠道,他们对甲醇燃料是否认可、加注站终端数量的多少等直接决定着甲醇燃料产业化的最终规模。山西省甲醇燃料之所以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和普及,离不开中石化、中石油山西省公司的积极参与,而部分省份在推广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挑战也主要来源于主导销售渠道的不畅通。
综上所述,我国甲醇燃料的关键技术、运营模式、管理制度、市场渠道等已趋成熟,甲醇燃料在各省能源结构中的比重逐年增加,民众对甲醇燃料的接受程度日益加深,全甲醇汽车也已开始试点运行。试点省份在甲醇燃料产业化方面的成熟做法完全可以转移到其他省市,同时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教训也需要引起重视,加以借鉴,避免重蹈覆辙。
随着全国范围内甲醇燃料技术、市场的日渐成熟,以及国家层面对环保和节能减排的日益重视,目前是推广以甲醇燃料为重点的替代能源的历史良机。甲醇燃料的进一步推广应用,还需要政府、生产企业、销售终端等的共同努力,出台专门的实施工作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把控质量,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的规划布局及加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宣传,制定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引导甲醇燃料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