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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将从严规范煤制燃料示范项目
2015年26期 发行日期:2015-07-10
作者:zhouka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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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将从严规范煤制燃料示范项目
   本刊讯 7月7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了煤制燃料示范的5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量水而行”,在水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开展示范项目建设。二是坚持最严格环保标准,示范项目执行能源、化工领域现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或更高的环保要求。三是坚持节能高效,示范项目应在现有水平上,通过优化流程、创新工艺、技术集成等途径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和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四是坚持科学布局,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生态安全、交通运输、产品市场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示范项目。五是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示范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加工转化技术和装备,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其产业化、定型化和标准化。
  从意见稿可以看出,示范工作指导意见不涉及产能建设目标、产业空间布局和重大项目安排,而是强调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做好示范验证,突出严格准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重点在环保、能效、节水、自主创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稿要求,示范项目必须布局在化工园区内,所在化工园区近5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循环水系统污水不向厂区外排放,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远高于石化、火电等行业标准。根据意见稿,“资源利用”对示范项目煤炭和水资源利用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新建示范项目在能效、煤耗、水耗等方面要满足相应的技术指标。
  “示范内容”提出了大型煤气化、高效合成与精制、气体净化和分离、不同工艺技术耦合集成、污染物控制、大型装备等6大类的重点示范任务,明确了自主化技术装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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